根据事业单位发展需要和《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省妇女干部学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省妇女干部学校是浙江省妇女联合会所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正处级,预算形式为省财政适当补助,位于杭州市西湖区。主要职责是承担全省妇女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开展妇女职业能力培训等工作;编辑、出版、发行《家庭教育》杂志;承接政府有关妇女、儿童和家庭建设的培训和服务等工作;开展妇女理论与实践研究等。
二、招聘岗位、条件及待遇
(一)需求计划
本次招聘需求为1个岗位共1人。岗位名称和具体要求见招聘计划表(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范围为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2023年7月底前毕业)。2021年、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或同期毕业并可在2023年7月底前取得学历学位认证书的留学人员,以及按国家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员,可按应届毕业生身份应聘。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能在用人单位要求的时限内及时入职;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见附件1)。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结合用人单位的用人实际予以综合认定。对于未列入目录的专业,按专业方向基本一致的原则把握。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考察标准认定。本次招聘将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的办法进行。
对身体条件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体检标准,委托指定的体检机构认定。本次招聘将采用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四)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编制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电子邮件报名。时间:
2.资格初审。时间: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结果将于
教学科研岗招聘对象为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不设开考比例限制,招聘单位根据实际报名情况实施招聘。
(二)资格复审和面试
应聘人员不安排笔试,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资格复审和面试有关安排另行在浙江省妇女干部学校网站通知。
应聘人员应携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含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证明工作经历的劳动(聘用)合同、社保缴纳记录证明等岗位条件所需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复审通过后参加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和岗位专业测试相结合方式,两项各占50%,主要考察岗位认知、相关专业知识、沟通协调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等。
面试最低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该成绩者,不能入围下一环节。
(三)体检、考察
考试完毕,根据各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细则》有关规定执行。
(四)公示、聘用
体检及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浙江省妇联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rlsbt.zj.gov.cn);
2.浙江人事考试网(http://www.zjks.com);
3.浙江省妇联网(http://www.zjswomen.org.cn);
4.浙江省妇女干部学校(http://www.zjnz.com.cn)。
其中,招聘相关通知和信息(面试通知、入围面试、体检考察等)一般仅在浙江省妇女干部学校网站发布,请应聘人员务必自行留意,招聘单位不再专门通知。
(二)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省妇联组织部反映(电话:0571-87053189),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五、咨询
本次招聘工作具体咨询电话:0571-88912490、0571-88929646。
附件:1.浙江省妇女干部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计划表(教学科研岗)
2.浙江省妇女干部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报名表(教学科研岗)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rlsbt.zj.gov.cn/ar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