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名称及招聘人数
柳州市总工会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3人,其中社会联络部工作人员1人、权益保障部工作人员1人、经费审查委员会办公室审计员1人。
二、任职条件
(一)社会联络部工作人员(1人)
1.年龄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至本招聘简章发布之日);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工作认真,积极上进,吃苦耐劳,无违法违纪记录;
3.专业不限,大学学历,有文字特长、文字材料撰写经历、有较长文字工作经历者优先;
4.除具有一定的写作能力外,还应具有人际关系处理能力、语言表达、组织协调能力及应变能力,能熟练应用office等办公软件,能较快学习、掌握各类行政辅助软件。
(二)权益保障部工作人员(1人)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素质过硬,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热心群众工作,敢于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善于表达职工利益诉求。
2.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辨析能力,具备一定的文字功底,能熟练掌握运用计算机及办公软件。
3.熟悉有关劳动保障和工会法律、法规、政策及相关业务知识,具备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劳动工资和社会保障、劳动安全卫生等方面的基础知识工作经验。具有一定的集体协商知识和实践经验者优先。
4.4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至本招聘简章发布之日),大专以上学历。
5.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心理条件。
(三)经费审查委员会办公室审计员(1人)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4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至本招聘简章发布之日);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备优秀的沟通协调能力与创新能力,文字功底较强,具有与报考岗位一致的资格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能够熟练使用计算机办公软件,具备良好的工作条理性,有多部门沟通协作的经验,抗压能力和情绪管理能力强;
5.审计、财会、金融等相关专业,大学及以上学历,具有两年以上审计或工会经审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具有以下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被辞退或辞聘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参照管理单位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
四、薪酬待遇
1.月工资为柳州市最低工资标准的180%(含社会保险、公积金个人部分,试用期两个月,按月工资的80%发放)。
2.建立劳动关系满一年后,续签合同将发放资历工资(标准:每年50元/月,封顶1000元)。
3.另享受年终绩效奖金、法定节假日、午餐补贴、工会福利等待遇。
五、招聘报名方法、程序
(一)社会联络部工作人员
应聘者需提供本人相关材料,内容包括:个人简历(重点介绍自己撰写文字材料的经历),身份证,毕业证,撰写过、发表过的文字材料等关键及相关辅助材料,电子版于
(二)权益保障部工作人员
应聘者需提供本人相关材料,内容包括:个人简历(重点介绍自己相关工作或项目经历)、身份证、毕业证等关键及相关辅助材料,电子版于
(三)经费审查委员会办公室审计员
应聘者需提供本人相关材料,内容包括:个人简历(重点介绍自己相关工作或审计项目经历)、身份证、毕业证等关键及相关辅助材料,电子版于
六、面试安排
报名截止,择优笔试、面试(是否进行笔试按人数决定),入选人员另行通知笔试、面试时间。
七、签订情况
与柳州市总工会签订劳动合同。
八、联系方法
联系人:何悦0772-2857164
贺文静0772-2833223
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在广西·柳州人才网(lz.gxrc.com)发布。
柳州市总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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