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业务发展需要,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共计划招聘工作人员3名,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公告提及的附件,可登录金东区政府网站(www.jindong.gov.cn)、金华人才网(www.jhrcsc.com)下载查询。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团结合作,乐于奉献,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工作经历、工作年限等条件,具备胜任应聘岗位所需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三)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本公告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受理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招聘)等各类人事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与原单位有劳动纠纷的人员。
三、报名
应聘人员通过电子邮件报名。应聘者填写《金东社发集团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并会同相关材料扫描件身份证、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相关资格证书,工作从业经验和任职经历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社保证明、从业证明、任职文件等,扫描压缩以电子版形式发送至应聘岗位所在企业指定邮箱,文件统一以“姓名+招聘单位+应聘岗位”命名。有关招聘岗位的具体问题,请直接向各招聘单位咨询。
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报名邮箱:jhsjdcxsf@163.com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方式:0579-82176896
四、资格初审
(一)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二)根据岗位资格条件和应聘者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资格初审后岗位招聘人数与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达不到1:3的,按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五、考试
(一)面试前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具有参加面试资格。
(二)考试形式为面试。采用“结构化+追问方式”开展,主要对考生专业能力、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等方面的能力进行测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面试成绩即为最终成绩,不合格者不进入下一环节。
(三)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面试地点,视作自动放弃面试,面试当天放弃导致空缺不进行递补。
(四)资格复审及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与考察
(一)按照面试结果从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考察参照公务员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按照公务员考录体检标准,体检费用自理。
(二)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对象。
(三)如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取消聘用资格,可视情况根据最终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排名依次递补。
七、公示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金东区政府网、金华人才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签订劳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无正当理由或未经用人单位同意,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待遇
(一)根据集团薪酬办法执行,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对聘用人员缴纳五险一金。
(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九、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须认真填写随时可联系的电话,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如因联系方式或信息错误无法联络到本人的,均视为本人自动放弃。
(二)报名资格条件中涉及到年龄、户籍、工作经历、从业经历、任职经历等的计算时间统一截止到公告发布之日。
(三)招聘岗位所需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以及岗位所需的其他有关证书(证明)需到公告发布之日前取得。其中,留学人员学历学位取得时间,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对其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所学专业按国内相近专业认定。
(四)工作经历以劳动(聘用)合同(或工作经历证明)以及社保缴纳凭证为准;从业经历和任职经历需由单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五)对于行政(事业)身份干部参加应聘并聘用的,其组织人事关系转入所在企业,不再保留其行政级别和原有行政(事业)干部身份。
(六)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与招聘岗位条件不符的,均取消应聘资格。
(七)招聘过程相关信息(面试结果及有关工作安排通知、递补信息等)将在金东区政府网站和金华人才网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十、纪律与监督
金华市金东社会事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监督电话:0579-82178862。
金华市金东社会事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附表:
1.金华市金东社会事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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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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