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浙江省生态环境厅所属浙江省辐射环境监测站、浙江省生态环境科学设计研究院、浙江省生态环境低碳发展中心、浙江省海洋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一)浙江省辐射环境监测站,为浙江省生态环境厅下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挂生态环境部辐射环境监测技术中心牌子,机构规格为副厅级,是全国辐射环境监测技术中心、网络中心、数据中心和质控中心,单位地址在杭州市西湖区。
(二)浙江省生态环境科学设计研究院,为浙江省生态环境厅下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处级,是全省规模最大的综合性生态环境科研机构,主要承担生态环境政策研究、技术支撑、科技研发等相关职责,单位地址在杭州市西湖区。
(三)浙江省生态环境低碳发展中心,为浙江省生态环境厅所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正处级,主要职责为承担全省气候变化应对、排污权交易、排污许可制度、主要污染物总量管理、环境经济政策和绿色金融等事务的技术支撑工作,单位地址在杭州市西湖区。
(四)浙江省海洋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为浙江省生态环境厅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挂浙江省舟山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牌子,机构规格为正处级,主要承担海洋生态环境监测、技术支撑等相关职责,单位地址在舟山市新城。
二、招聘岗位、条件及待遇
(一)需求计划
本次招聘需求为8个岗位8人。
具体岗位名称及要求见招聘计划表(附件)。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范围不限,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
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可依据培养计划完成后取得的学历、学位条件应聘,取得相应证书的时限要求为2023年7月底前。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能在岗位用人时限内及时入职。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主要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认定。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考察标准认定。本次招聘将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的办法进行。
对身体条件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体检标准,委托指定的体检机构认定。本次招聘将采用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四)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编制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时间:
2、资格初审。时间:
3、网上缴费。时间:
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的报名人数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相应核减有关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招聘计划。取消招聘计划的,告知报考人员并退还报名费。
4、应聘资格的取得。已缴费人员在
(二)考试
考试分初试、复试两轮进行。初试为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按百分制折算后,各岗位将按一定比例计入总成绩;复试为面试或专业笔试、面试相结合,每项按百分制计分并按一定比例直接计入总成绩。各岗位考试项目及在总成绩占比等亦见招聘计划表。
1、初试
初试委托浙江省人事考试院组织,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时间、地点:暂定
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客观题)和《综合应用能力》(主观题)。两个科目分上下午进行。
笔试成绩预计可于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6的比例确定入围复试人员名单。缺考其中任何科目者不能入围复试。
2、资格复审
复试前安排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和复试有关安排另行通知。
3、复试
复试无论单项面试或是专业笔试与面试相结合,其中面试单项设最低合格分数60分,低于该成绩者不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考察
考试完毕,各岗位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并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若总成绩相同,复试面试成绩高者优先)按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以招聘单位认定意见为准。
(四)公示
经体检和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有关程序和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
(五)其他
应聘人员放弃或失去入围、聘用资格的,或体检和考察环节有不合格者,经招聘单位研究确定需要递补的,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四、纪律、监督与咨询
(一)本次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
1.浙江省生态环境厅(http://sthjt.zj.gov.cn,“通知公告”栏目);
2.浙江省辐射环境监测站(http://www.rmtc.org.cn,“通知公告”);
3.浙江省生态环境科学设计研究(http://www.zjshky.com.cn,“人才招聘”栏目);
4.浙江省海洋生态环境监测中心(http://www.zmeemc.com“通知公告”);
5.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rlsbt.zj.gov.cn,“事业单位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招聘单位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监督机构及联系方式:省生态环境厅人事处,0571-28869129。
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监督机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四)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各单位联系电话如下:
浙江省辐射环境监测站:0571-28869232
浙江省生态环境科学设计研究院:0571-87991450
浙江省生态环境低碳发展中心:0571-89921827
浙江省海洋生态环境监测中心:0580-2025873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rlsbt.zj.gov.cn/ar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