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广东省气象局将在中山大学珠海校区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面向气象类本科及以上应届高校毕业生专场公开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广东省气象局简介
请登录广东气象网(http://gd.cma.gov.cn/)了解详情。
二、招聘单位、招聘岗位和招聘对象
(一)招聘单位和岗位: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气象类本科及以上普通高等院校的应届毕业生。考生须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23届高校毕业生取得相关学历、学位的时间截止到2023年7月)。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符合《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公安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实行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择业期政策(试行)的通知》有关规定。
(三)应聘者须具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要求的基本条件,以及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
(二)报名地点
中山大学珠海校区海琴二号B101报告厅
(三)报名方式
报考人员须持身份证和纸质报名表(附件2)现场报名。
请报考人员自行打印报名表,附上1寸彩色免冠近照(可彩色打印),进行现场资格初审。
(四)由各招录单位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请报考人员按身份类别准备以下材料:
1.2023届报考人员需携带本人学生证。
2.择业期报考人员请携带本科以来的学历、学位证书,就业推荐表、三方协议等材料。
3.留学回国人员请携带本科以来的学历、学位证书,以及教育部门认证的国(境)外学历材料。
(五)报名注意事项
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附件1)。
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表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面试及后续聘用资格。
四、面试
(一)面试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留意现场通知,视报名情况进行调整,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二)面试形式和规定
1.面试形式:采用结构化方式面试
2.面试规定:面试由5位考官打分,采用体操计分法,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合格人员方可进入体检、考察等程序。
五、体检、考察和公示
(一)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由各用人单位直接通知体检。体检程序及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凡体检不合格、医院建议复查后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在校表现等,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的范围对应招聘公告的范围)。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聘用手续。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的,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符合本岗位要求又不同意单位调整其工作岗位的,用人单位在报请上级主管单位同意后可以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七、有关问题说明
(一)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准确,凡不符合职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如已签订聘用协议的,聘用单位应据此解除该协议;
2.应聘人员在面试、体检等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因应聘人员的原因造成聘用结果有失真实的情况。
(二)本次招聘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关于递补调剂的说明。因面试人选出现空缺、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或者个人放弃聘用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缺额岗位是否递补由用人单位研究决定。
(四)如因特殊情况无法组织面试的,将视情另行安排,请密切关注广东省气象局网站公告动态。
本公告由广东省气象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小组负责解释。其他岗位招聘请关注广东省气象局网站(http://gd.cma.gov.cn/)了解详情。
咨询电话:020-87671392
监督电话: 020-87618040
文件下载:
附件1.广东省气象部门2023年事业单位珠海专场公开招聘岗位明细表.xls
附件2.广东省气象部门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报名表.doc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gd.cma.gov.cn/zfxxgk/tzgg_91206/202304/t20230412_543506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