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转任规定》《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等,云南省公务员局决定统一开展2023年省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遴选职位
公开遴选职位为省级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或其他相当层次职级)职位。公开遴选职位分为两类,一类面向符合条件的公务员,另一类专门面向符合条件的选调生。详见《2023年云南省省级机关统一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1.州(市)级及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担任正科级及以下领导职务和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相当层次职级的公务员。
2.州(市)级及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管理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担任正科级及以下领导职务和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相当层次职级的工作人员。
中央机关、省级机关设在我省州(市)级及以下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符合条件的也可报名。
(二)资格条件
1.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村(社区)党组织或村(居)委会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的工作经历。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4)应当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且在本机关(单位)工作1年以上。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以下等次。
(5)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的,为
(6)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的计算时间截至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工作未满5年的(含试用期,乡镇司法所、派出所、自然资源所、市场监管所不在此列)。
(6)按照有关规定,到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对于通过降低进入门槛等倾斜政策录用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应当在所报考州(市)辖区内的艰苦边远县乡机关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未满5年的,不得交流(含公开遴选)到上级机关。
(7)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8)原不具有公务员身份通过换届选举进入乡镇领导班子的人员,任期未满一届的。
(9)转任后即构成《公务员回避规定》所列情形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程序
(一)职位查询
公开遴选职位及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职位表》,报名人员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通过云岭先锋网查询(http://www.ynylxf.cn)。
报名人员如需咨询《职位表》中的有关事项,可按《职位表》公布的电话直接与公开遴选机关(单位)联系。
(二)报名
采取报名人员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可由公务员本人申请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组织审核同意后报名,也可征得本人同意后由组织推荐报名。其中,专门面向选调生的遴选职位,须经州(市)党委组织部统一推荐后方可报名。
报名步骤如下:
1.组织推荐。报名人员登录云岭先锋网下载、填写并打印《2023年云南省省级机关统一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以下简称《报名推荐表》),由所在单位出具推荐意见并盖章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将《报名推荐表》报任免机关(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盖章。组织推荐要坚持基层导向和队伍稳定相统一,强化党组织推荐把关作用,着力推荐熟悉基层情况,符合上级机关要求的优秀人才。报名人员所在单位应对其政治素养、工作能力、工作作风等进行把关,对政治素质不过硬、作风不扎实、不担当、不作为、推诿扯皮、不专心工作的,不得推荐报名。
2.提交报名申请。网上报名时间为
3.资料上传。报名人员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审核盖章后的《报名推荐表》以电子文档的形式发至公开遴选机关(单位)指定邮箱,邮件标题格式为:“职位代码+姓名+身份证号”。
每名报名人员限报1个遴选职位,多报无效;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公开遴选资格。
(三)资格审查
公开遴选机关(单位)在收到报名人员《报名推荐表》后1日内完成资格审查,并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审查结果;未发送《报名推荐表》的,公开遴选机关(单位)不予资格审查。
报名申请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再改报其他职位。报名期间,资格审查结果为“不合格”的报名人员,可改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查结果为“退回补充资料”的报名人员,应根据公开遴选机关(单位)要求及时补充完善相关资料。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遴选工作全过程,任一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公开遴选机关(单位)均可以取消其遴选资格。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由于工作单位或者职务发生变化,导致报名人员在本级机关工作不满2年、在本机关(单位)工作不满1年,处于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不满1年的,终止其遴选程序,不再作为遴选人选。
(四)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缴费,收费标准40元。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网上缴费时间为
(五)职位裁减及改报
符合报名条件的报名人数与每个职位遴选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5:1,对部分专业性较强、符合条件人数较少的职位可将开考比例降低至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云南省公务员局将对遴选职位进行裁减或取消,并于2023年5月中旬在云岭先锋网公布职位裁减及职位取消情况。对被取消职位的报名人员允许改报其他职位,报名人员须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审核盖章后的《报名推荐表》以电子文档的形式重新发至改报公开遴选机关(单位)指定邮箱,于
(六)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重点测查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一)笔试
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主要测查应试者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满分100分。
1.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
2.成绩查询。报名人员可于2023年6月中旬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一位。
云南省公务员局将在云岭先锋网公布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及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名单。
(二)面试和职位业务水平测试
面试由公开遴选机关(单位)组织实施,根据工作需要,公开遴选机关(单位)也可组织开展职位业务水平测试。
1.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公开遴选机关(单位)在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按3:1的比例末位出现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通过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数与职位遴选人数比例未达到3:1的,按实际笔试合格人员确定面试人员。
2.发布面试公告。6月中下旬,公开遴选机关(单位)通过相关网站发布面试公告,并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3.资格复审。面试前,公开遴选机关(单位)对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报名推荐表》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公开遴选机关(单位)要求的其他材料等。凡有关材料不齐、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公开遴选机关(单位)有权取消报名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资格复审中出现因人员放弃或复审不合格而导致未达到面试比例的职位,在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后仍未达到面试比例的职位,按实际合格人员组织面试。
4.面试组织(含职位业务水平测试)。面试(含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由公开遴选机关(单位)负责,突出职位要求和职位特点。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公开遴选机关(单位)可根据需要开展职位业务水平测试,具体设置情况详见《职位表》。
面试和职位业务水平测试工作结束后,公开遴选机关(单位)通过相关网站公布报名人员面试和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面试和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一位。
(三)综合成绩计算及公布
未组织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的,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具体计算方法为: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组织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的,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和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共占50%的比例合成,其中,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30%。具体计算方法为: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70%+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30%)×50%。
面试和职位业务水平测试工作结束后2日内,公开遴选机关(单位)通过相关网站公布报名人员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分,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五、体检和考察
(一)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
公开遴选机关(单位)按照报名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2: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按2:1的比例末位出现综合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体检和考察。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数与职位遴选人数比例未达到2:1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员。
(二)体检
体检工作由公开遴选机关(单位)根据《职位表》公布的体检要求组织开展。
(三)考察
考察实行差额考察。公开遴选机关(单位)派出2名及以上正式工作人员组成的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深入考察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情况,重点考察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制度执行力、履职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坚决杜绝政治素质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省级机关(单位)。考察组还将审核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以及其他需要核实的情况(如:违规违纪情况、社会信用记录等),如实写出考察报告。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六、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公开遴选机关(单位)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人岗相适原则,集体讨论、择优确定拟遴选转任人员,不唯分取人,并分别在相关网站、本单位和拟遴选转任人员原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公开遴选机关(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转任(备案)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遴选资格。报名人员自愿放弃遴选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
对公开遴选拟转任人员可设置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具体设置情况由公开遴选机关(单位)在面试公告中明确。试用期内,拟遴选转任人员在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仍由原工作单位发放工资。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
七、重要提示
(一)本公告由云南省公务员局负责解释。职位设置、资格审查、面试、职位业务水平测试、体检、考察、公示、试用期管理等有关具体事项由公开遴选机关(单位)负责解释。
(二)本次公开遴选工作严格按照有关纪律和要求执行,违反工作纪律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报名人员提交《报名推荐表》时,须核对联系电话(手机)是否真实、有效,以便公开遴选机关(单位)在资格审查及后续工作中能及时联系本人。因无法与报名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负责。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辅导培训。敬请报名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
1.2023年云南省省级机关统一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xls
2.2023年云南省省级机关统一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xls
云南省公务员局
2023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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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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