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深圳市南山区社会经济迅速发展对消防力量的需求,有效提升社会面火灾防控能力,深圳市南山区消防救援大队按照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收63名消防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一)消防专干一级岗位(10人)
(二)消防专干二级岗位(30人)
(三)火灾调查专家(3人)
(四)防火巡查员(20人)
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各岗位工作任务及职责详见《招录计划表》(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志愿从事消防事业相关工作;
7.消防专干一级岗位年龄不超过45周岁,须持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证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证书(或提供中国人事考试网成绩查询结果、证书查验结果)、从事消防工作3年以上或在消防救援机构、原公安消防部队、公安消防监督管理局工作8年以上,熟练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及各类国家标准技术规范(消防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深圳经济特区消防条例、建筑防火通用规范、消防设施通用规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熟练使用常用办公软件,具备一定的公文写作能力;
8.消防专干二级岗位年龄不超过45周岁,须持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证书,持有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证书(或提供中国人事考试网成绩查询结果、证书查验结果)或在消防救援机构、原公安消防部队、公安消防监督管理局工作5年以上,熟练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及各类国家标准技术规范(消防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深圳经济特区消防条例、建筑防火通用规范、消防设施通用规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熟练使用常用办公软件,具备一定的公文写作能力;
9.火灾调查专家性别不限(男性优先),年龄40岁以下,须持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证书,有C1及以上驾驶证并能熟练驾驶机动车辆,有很强的责任心和较好的沟通能力且能吃苦耐劳;在火灾调查中熟练运用相关法律法规及各类国家标准技术规范(消防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两法衔接办法、深圳经济特区消防条例、火灾统计规则GA185、火灾技术调查规则GAT1270、火灾现场勘验规则GA839);能接受不定期出差工作任务和24小时值班备勤制度;熟练使用office办公软件,具有一定的公文写作能力,能独立完成报告的制作;拥有消防救援机构或原公安消防部队、公安消防监督管理局10年以上火灾调查经验者,优先考虑。
10.防火巡查员年龄不超过35周岁,须持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证书、中级及以上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书;熟悉消防领域法律法规、消防相关规范标准;依据消防规范、标准,协助消防专干开展消防安全评估检查工作;具有一定的公文写作能力。
三、报名环节
(一)报名时间:
(二)采取网络报名方式,与资格初审同时进行,报名链接:https://biaodan.info/web/formview/6438cb
二维码(请点击链接查看详情)
1.《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2)。
2.学历、学位证书。如应聘人员为博士研究生的,需提供硕士研究生、本科学历学位证书;为硕士研究生的,需提供本科学历学位证书。
3.证明应聘人符合岗位规定条件的其他材料(例如:本人起草的综合性文稿或公开发表的文章、应聘岗位所涉及的相关工作经历证明、专业技术职称等)。
(三)资格初审:对报名资料进行初步审核,择优确定进入测评考核人员,报名结束后一周内将通过短信或电话方式通知,请确保报名联系电话准确,以便后续联系畅通。未进入测评考核的,不再通知。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接受报名: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7.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8.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9.现役军人;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测评考核
消防专干、防火巡查员:考核项目含笔试(涉及《消防法》、《深圳经济特区消防条例》、《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消防法规)、面试、业务实操。
火灾调查专家:消防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两法衔接办法、深圳经济特区消防条例、火灾事故调查规定、火灾统计规则GA185、火灾技术调查规则GAT1270、火灾现场勘验规则GA839。
考核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业务实操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40%、30%、30%。测评考核的时间、地点及形式另行通知。
五、体检及资格复审
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员,体检费用自理。报考人员需按照入职体检的要求进行体检并提交体检报告,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详见附件3)标准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拟聘资格。体检合格的,由深圳市南山区消防救援大队进行政审及核验无犯罪记录证明等复审材料。体检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六、工作地点
深圳市南山区,具体工作地点以深圳市南山区消防救援大队实际安排为准。
七、聘用程序
经网上初审、综合考评、体格检查、资格复审合格的拟聘人员,与第三方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60天,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工资按单位相关标准执行。试用期结束,由用人单位对其进行评定,评定合格的,予以继续聘用,不合格的,按规定办理解聘手续。
八、薪资待遇
具体薪资待遇按南山区有关规定执行。
九、其他事项
(一)务必按照招录单位规定时间和要求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二)确定为拟聘人员,个人工作岗位及地点须服从统一安排,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三)网上初审、测评考核、体检和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形式、结果等事项,报名后以深圳市南山区消防救援大队通知为准。
(四)考生应诚信报考,如实填报信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弄虚作假或审查发现资格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深圳市南山区消防救援大队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有关网站发布公告,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六)本公告由深圳市南山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5-86098055。
深圳市南山区消防救援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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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http://www.sz.gov.cn/cn/xxgk/zfxxgj/rsxx/zkzp/content/post_1054523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