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根据《磐安县县属国有企业劳动用工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金磐开发区国有企业工作人员3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详见金磐开发区国有企业工作人员公开招聘计划表(附件2),或登录磐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panan.gov.cn/)查询。
二、招聘范围、对象及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工作责任心强、身体健康。
2、符合所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基础知识和其他资格条件。
3、无违法犯罪等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程序
1.报名时间:
2.报名方法:用微信扫一扫微信报名工具小程序进行报名。报名成功人员,扫描钉钉二维码加入钉钉群组,方便接收通知等信息,若未及时加入该群,通知未及时收到由报名人员自行负责。咨询电话:浙江省金华市金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0579-82235196;磐安县国资办0579-84883823
(请点击链接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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钉钉扫二维码,加入考生联系群(请点击链接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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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报名注意事项:扫微信报名工具小程序,上传报名表(需本人手签签名)、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户主页及本人页)、学历及学位证书(留学人员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有关任职或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公司盖章证明、社保缴纳查询记录等)、职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等报名需要提供的资料。考生只能选择1个职位报考,重复报名的取消报考资格。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的,取消报考资格。
4.报名资格审核。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核。招聘岗位通过资格审核人数不足招聘计划3倍的,核减相应招聘岗位数量。招聘计划取消的报名人员,可自接到取消计划通知起24小时内进行改报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
本次招聘分为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三部分,总成绩100分,三部分分值占比分别为5%,40%,55%。笔试、面试满分100分,按照40%,55%的比例折算计入总成绩。
(二)资格评分程序
对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所有人员进行资格评分,总分为5分,其中学历评分占2分,职称或执业资格占2.5分,退伍军人占0.5分。资格评分按照报名时提交的相关资料,由金磐开发区国有企业审核认定。
1.学历评分:本科0.5分,全日制本科1分,硕士研究生及以上2分。
2.与招聘岗位匹配的职称或执业资格等级评分:(1)职称评分:中级1分,高级2.5分;(2)执(职)业资格评分:注册会计师等同级别相关证书2.5分。同时拥有多个与岗位匹配的职称或者执(职)业资格证书的,以得分最高的一项计分,最高不超过2.5分。
3.退伍军人评分:0.5分。
(三)笔试程序
笔试时间:初定
领取准考证时间: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应按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参加笔试。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本次笔试考查综合专业知识,不指定考试用书。
(四)面试程序
入围面试成绩=资格评分成绩+笔试成绩*40%
入围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的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最后一名入围面试成绩相同的,均进入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程序
总成绩=入围面试成绩+面试成绩*55%。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确定入围体检对象,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
报考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
(六)考察程序
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政审对象。考察按《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考察时需对考察对象开展资格条件复查,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放弃考察、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或在考察合格名单公示前放弃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
(七)聘用手续办理
1.考察程序结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
2.拟聘用人员收到聘用通知,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3.如聘用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正常退休,其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仍未满15年的,用人单位不承担退休后续缴纳费用,相关费用由本人自行解决。
4.拟聘用人员首聘期为5年,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前后,由县国资办与金磐开发区国有企业对试用期表现进行联合考核,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所涉及的户籍所在地、工作经历、年龄、学历证书、相关证书及其他佐证材料,认定时间统一截至
2.本次招聘入围面试人员名单、总成绩、入围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复检)结果、入围考察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等均在磐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panan.gov.cn/)公布,报考人员应及时登录磐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询信息,有关事项不再另行通知。
3.报考人员对磐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公示的相关内容(含本公告)有异议的,可在公布、公示之日起7日内向县国资办反映。联系电话:0579-84883823。
4.报考人员报名时所提交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材料获取考试和聘用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5.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中组部、人社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考试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发[2016]85号)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6.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国资办商浙江省金华市金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附件2:2023年金磐开发区国有企业工作人员公开招聘计划表.docx
磐安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浙江省金华市金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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