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南湖区文化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合同工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1.工作岗位:南湖区文化馆文化下派员。
2.工作内容:负责南湖区文化馆总分馆的联络、协调和基层文化活动的策划运作,通过文化下派员的纽带作用,充分发挥总馆对分馆的管理、指导和带动功能,解决文化馆体系运行中的“孤岛”问题,提高文化馆体系的整体服务效能。
3.工作地点:南湖区文化馆及所辖街道文化站(建设街道)。
二、招聘对象、范围和条件要求
1.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正派,品行端正,工作勤奋;
2.具有嘉兴市户籍(指嘉兴市五县两区(含经开)常住户口的人员)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
5.有新闻学、文学、音乐、舞蹈、表演(包括主持、戏曲)、书法、美术、摄影、文化管理(艺术管理)等文化艺术特长,热爱基层文化工作,有较强事业心、责任感,有组织开展群众文化活动的能力;
6.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遵纪守法,无违纪违法记录;
7.同等条件下,本次招聘有音乐、舞蹈专业工作经验者优先录用。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受过处分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三、薪酬待遇
年收入7万元左右。(含工资、奖金、福利及五险一金,奖金视考核而定。)
四、招聘方法与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形式。
1.报名时间:
2.报名地点:南湖区文化馆办公室(嘉兴市凌公塘路凌公塘文化主题公园内南湖区文化馆二楼207办公室,联系电话:82841078,联系人:顾老师、马老师)。
3.报名要求:
报名时,提交《南湖区文化馆文化下派员招聘报名表》一份(须由本人亲笔书写),并附近期一寸证件照2张。提供本人学历毕业证、户口簿、身份证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和复印件,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考试。
4.资格初审:由南湖区文化馆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通知考试时间、地点。
(二)考试
符合报名条件人员超过30人的,组织笔试,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60分为拟用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拟用合格分数线。报名人数30人及以下的,直接进入面试。
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人选。
(三)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次序,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入围体检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依次递补。
对于体检合格者,组织开展考察。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依次递补。
(四)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反映问题的,将进行调查核实。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决定不予聘用的,不再递补。
(五)聘用
最终聘用人员,将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聘用人员须服从组织安排,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手续,对无正当理由逾期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依次递补。
年内离职,不再另行举行招聘,按考试成绩递补。
六、其他事项
1.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咨询电话:0573-82841078。
2.考生在报名时提交的报考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给予取消报考资格。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与招聘岗位条件不符的,均取消应聘资格。
4.本次招聘将建立备用人才库,进入面试人员,除直接录用的人员外,其余人员都进入后备库,有效期一年。有效期内根据需要,按自愿原则,统一挑选递补录用。
5.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嘉兴市南湖区文化馆组织实施,南湖区文化和旅游局监督指导。
监督电话:0573-8383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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