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经研究拟在全县农村在编在职教师中公开考试选调140名教师到部分城区直属学校、叙永镇学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及范围
教研员选调范围为叙永县中小学在编在职教师,且获得县级及以上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骨干教师、知名教师、学科带头人,或中学、中心校、九年制学校中层及以上干部(含支委委员)或对应学科教研组长、备课组长;中学教师选调范围为叙永县农村中小学校在编在职教师;小学教师选调范围为叙永县农村小学在编在职教师;幼儿园教师选调范围为叙永县农村小学、幼儿园在编在职教师。
二、选调岗位及数量
详见附件1。
三、选调条件
报考者必须在现场资格审查前具备拟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学历、工作经历、执(职)业资格、职称资格、获奖文件(证书)或荣誉证书等相关文件(证书)、证明。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证书、证明原件的,不予进入下一步选调环节或不予聘用,且责任自负。
(一)应聘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高尚的思想道德和职业道德素质;身心健康。
2.爱岗敬业,刻苦钻研业务,具有履行岗位所需的教育理论水平和教学能力,教学基本功扎实,教学效果好。教研员应具备良好教育教学管理与研究能力,教育教学成绩突出、有较强的学科专业素养。
3.教研员应具备国民教育系列本科及以上学历、相应的教师资格;初中学校教师应具备国民教育系列本科及以上学历、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小学教师应具备国民教育系列专科及以上学历、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幼儿园教师应具备国民教育系列专科及以上学历、幼儿园及以上教师资格。所有岗位均要求所学专业或所教学科对口(其中艺体、信息技术、幼教岗位必须专业对口)。其中:学历以毕业证书记载为准;专业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记载为准;执(职)业资格、职称资格以实际取得的有效证书为准。
4.农村中、小学(幼儿园)在编在职教师应聘用在农村公办学校担任教育教学工作满五年及以上(2018年9月1日前入编聘用),近三年年度考核、师德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报考教研员职位应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
5.教研员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1977年4月25日以后出生);中、小学教师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2年4月25日以后出生);幼儿园教师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7年4月25日以后出生),以有效居民身份证记载为准。
6.应当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明确的相关回避规定。
如对自己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有疑问的,报名前请先拨打政策咨询电话进行咨询,不符合条件者请勿报考。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不能报考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5.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违反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选调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县教育体育局负责,主要围绕报考条件(含专业、学历、年龄、执(职)业资格、职称资格、工作经历及其他条件)进行,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进入下一选调环节。
(一)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
2023年4月24日、25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地点
县教育体育局人事师培股(地址:叙永县叙永镇环城中路盛世华都写字楼4楼)。
(三)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含第一学历和现有学历)、执(职)业资格、职称资格等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3.岗位要求的获奖证书或荣誉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工作经历年限时间计算截止至2023年8月31日。
4.本人亲笔签名,经所在学校审核同意,签注明确意见并加盖学校公章的《叙永县2023年公开选调中小学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
5.近3年年度考核、师德考核等次证明(须加盖单位鲜章)。
6.进入事业单位的身份佐证材料(政策性安置文件或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介绍信、占编聘用文件等)。
7.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一张。
一人只能选报一个学校的一个岗位,学校或学科间不得兼报。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选调资格。
五、考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知识,基础教育新课程改革,教学技能,“五育”融合,“五项”管理,以及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等内容。
2.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3.笔试时间:2023年5月7日(星期日)14:30—16:00。
4.笔试地点:见《准考证》(2023年5月7日9:00—11:00到县教育体育局人事师培股领取《准考证》,考试时应带有效身份证、准考证等证件方能参考)。
(二)面试
1.面试人员的确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拟选调岗位人数2: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因笔试缺考等原因产生面试人数达不到该岗位选调人数2倍,该岗位所有人员一并进面试)。笔试缺考、笔试成绩为零分者、在笔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笔试成绩或考试资格者均不能进入面试。
2.面试采取定时备课、无学生上课的方式进行。
(1)备课:应试教师在上课前65分钟到准备室领取课题进行封闭定时备课,备课时间60分钟。
(2)上课:应试教师按备课内容上课。实行无学生上课,上课时间为15分钟。
(3)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形不成竞争的岗位,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80分,低于8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步选调程序。
3.面试时间安排:面试将在2023年5月中旬进行,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业绩加分
应试人员按照以下加分项目和加分条件,凭获奖文件(证书)等依据进行业绩加分。
1.评优加分:2018年以来获各级党委、政府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表彰的优秀教师(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师德标兵、知名教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按国家、省、市、县级分别加3分、2分、1分、0.5分。
2.课堂竞赛加分:2018年以来在全国、省、市、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类赛课活动中,获得三等奖及其以上者,分别加3分、2分、1分、0.5分。
3.教育科研加分:2018年以来主研课题获省级以上政府表彰教学成果一等奖加3分、二等奖加2分、三等奖加1分;获市级以上政府表彰教学成果一等奖加2分、二等奖加1.5分、三等奖加1分;获县政府表彰教学成果一等奖加1.5分、二等奖加1分、三等奖加0.5分。
以上三项加分项目可以累计,在同一加分项目中只取最高的一次奖项进行加分。
(四)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业绩加分。
六、公示及聘用
1.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拟选调岗位人数依次等额确定拟调人员(综合成绩并列的,按照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序,笔试成绩仍然并列的,则根据本人加分数值高低确定排序,所有成绩都并列的,再次组织面试进行筛选),并在叙永教育和体育局公示栏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2.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公示期满后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其专业技术职务与岗位聘任,根据聘用学校的岗位情况,按现行岗位设置管理相关政策和学校聘任办法办理。
3.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选调资格,一经公示后,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空额,均不再递补。
4.所有人员,选调后在所聘学校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
七、相关要求
为确保选调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选调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必须严格执行相关工作纪律。
(一)选调工作实行回避制度。遵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明确的相关回避规定。
(二)选调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三)严禁弄虚作假。对于在任何环节中发现应聘教师不符合选调条件的,均要取消其报考或选调资格,且后果由应聘教师本人自负。对违反选调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一经查出,将严肃追究责任,已被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并退回原单位。
(四)各乡镇学校特别是超编制学校,应作好宣传动员,积极支持城区学校教师选调工作。
(五)所有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调人员,必须按规定时限到所报学校报到,无条件服从学校工作安排,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调动。
本公告由县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830—6222240
监督举报:0830—6234179、0830-6223978。
叙永县教育和体育局
叙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4月17日
附件1:叙永县2023年城区学校公开考试选调中小学教师岗位表.docx
附件2:叙永县2023年公开考试选调中小学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docx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xuyong.gov.cn/zwgk/tzgg/gsgg1/content_124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