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防城港市委市政府督查办面向社会招聘编外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督查办办公室工作人员2名。
二、资格条件
(一)热爱工作,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文化程度、知识、能力,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和技能要求;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22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及办公软件,中共党员及有文秘或机关办公室工作经验者优先;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规违纪被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和聘任合同的人员;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3年4月17日至4月28日。
(二)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或现场报名方式。如实填写《防城港市委市政府督查办2023年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并将《报名表》及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防城港市委市政府督查办邮箱:fcgdc2008@163.com。
(三)面试时间及所需材料
资格审查通过后,将通过电话通知入围面试人员,未入围面试者,不再另行通知。面试时,需携带身份证、毕业证、《防城港市委市政府督查办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等报名相关材料原件现场核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经面试通过者,通知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标准执行。
(五)聘用
本次招聘属于编制外招聘,经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合格后,对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合同制管理,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按相关规定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由劳务派遣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四、工资待遇
(一)聘用人员工资待遇:面议。
(二)聘用期间,差旅补助、工会福利等与在编人员享受同等待遇,年底开展岗位考核并有相应考核奖励。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防城港市委市政府督查办秘书科联系。联系电话:0770—2831898。
2023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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