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生态环境部黄河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生态环境监测与科学研究中心(以下简称“监测与科研中心”)2023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技术人员4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监测与科研中心隶属黄河流域局,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流域生态环境监测、评价,监测网络建设、监测质量控制;流域生态环境监测规划、标准、技术规范的制定与管理;流域生态环境质量报告的编制;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执法、纠纷调处等技术支持;开展生态环境风险评估、污染损害鉴定、环境经济损失评估技术支持;生态保护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干旱半干旱与荒漠化区域及多泥沙河流生态环境保护监测、研究和应用;开展国际合作与交流、业务培训;流域生态环境技术支持和技术咨询服务等。
二、招聘岗位
拟招聘的岗位、专业、人数及拟聘岗位所需要的条件详见《监测与科研中心2023年度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附表1)。招聘岗位工作地点在河南省郑州市。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协作精神和开拓创新精神;
(三)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需要;
(四)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五)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尚未解除法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四、主要待遇
招聘岗位为事业编制外专业技术岗位,招聘录用后,与监测与科研中心签订劳动合同,按照国家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有关政策,执行相应的薪金、补贴、绩效、社保等,可参与专业技术资格认定和评审,享受定期体检、带薪年假等福利。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应聘者可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5月12日期间,登录黄河流域局网站(http://huanghejg.mee.gov.cn)下载并填写《监测与科研中心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附表2),文件名命名方式:岗位编号-姓名-登记表。将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以及所填报的全部工作业绩证明材料扫描件于2023年5月8日18时前压缩打包发送至电子邮箱hhjc@yreea.mee.gov.cn,压缩包名称和邮件主题均为:岗位编号+姓名+高校人才网。每位应聘者仅限报一个岗位。
(二)资格审核
监测与科研中心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在黄河流域局网站(http://huanghejg.mee.gov.cn)发布审核通过人员名单,并以电话方式通知报名者本人考试时间、地点。
资格审核通过人员应于考试前1天携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原件,前往监测与科研中心进行资格确认,领取准考证。
在通知应聘人员时,如因应聘人员自身原因联系不上或在规定时间内不按时到场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三)考试
招聘考试包括综合素质测试和专业面试。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和专业面试成绩按照3:7比例加权计算综合成绩。
考试综合成绩总分100分,设置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及以上者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若某岗位没有达到要求的考生,则在其他报考岗位相近且同意调剂的考生中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择优选取符合专业要求的考生,进入体检和考察。
(四)体检和考察及公示聘用
1.体检。根据综合成绩,按照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1:1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按时在指定的统一体检地点进行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
2.考察。根据综合成绩和体检结果,按照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组成考察组到被考察者的所在学校或单位进一步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情况进行考察。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如有放弃体检和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根据需要可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综合成绩同分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结合招聘情况和岗位需求,符合条件、同意调剂的应聘人员,可在不同岗位间调剂。拟聘人员在黄河流域局网站(http://huanghejg.mee.gov.cn)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请参加考试人员自行查看,不另行通知。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
六、其他事项
1.应聘者提供的相关材料必须真实完整,报名表和参加招聘过程中使用的信息必须一致,虚假信息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2.未通过资格审查和未进入考试、体检和考察的应聘者不再另行通知。
3.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如与原单位发生劳动纠纷,概由本人负责处理。未妥善处理的,取消聘用资格。
4.招聘工作时间及有关事项如有调整,以黄河流域局网站最新公告为准。
5.应聘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密切关注招聘动态。由于个人原因无法联系,影响招聘的,后果自负。
七、回避
在公开招聘人员工作中,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等规定实行回避制度。凡担任主考官、考官及其他工作人员,涉及与应聘者有亲属关系的,本人必须回避。
八、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生态环境部黄河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生态环境监测与科学研究中心。
联系人:袁老师,电话:0371-66020510、15639929143。
单位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城北路东12号。
九、监督举报
黄河流域局监测与科研中心监督电话:0371-66026052。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huanghejg.mee.gov.cn/xxgk/tzgg/202304/t20230417_102684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