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委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要求及工资待遇
报考人员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热爱本职工作,身体健康;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具体岗位要求:
办事员2名。要求:年龄40周岁及以下,本科及以上学历,男女不限,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沟通协调能力、业务组织能力,专业不限。工作内容:协助相关业务处室做好日常业务工作。
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合同管理,试用期两个月,工作地点:仓山区东部办公区1号楼,工作时间同市直机关工作时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与福州市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按有关规定享受五险一金、带薪休假、年终奖金等。
二、报名及考试
1.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4月21日
2.报名提交材料:(1)个人简历;(2)身份证复印件;(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
3.报名方式:应聘者通过电子邮件将报名材料发送至fzfgrsc@163.com,邮件标题及附件均命名为:报名办事员+姓名+手机号。
4.考试方式: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关注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门户网站(http://fgw.fuzhou.gov.cn)。
三、联系方式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东部办公区1号楼811室
电话:0591-83367252(徐女士)
E-mail:fzfgrsc@163.com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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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http://www.fuzhou.gov.cn/zwgk/tzgg/202304/t20230418_4587859.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