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张家港经开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张家港经开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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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未受过党纪、政纪、校纪处分。
(三)户籍不限。年龄在18周岁以上(
(四)学历为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具备相应学位。留学回国人员须在
(五)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报考“专业”的设置目录参考《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2.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身份的工作人员;
3.正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5.另有规定不得聘用为经开区(杨舍镇)国企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与资格审核
(一)报名方式、时间。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
2.报名时间:
3.报名邮箱:352745465@qq.com。
4.开考比例:本次招聘报名开考比例为1:2,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报考岗位被取消的人员,可重新补报其他岗位(按原报名程序进行),补报名时间另行通知。
(二)报名所需提供材料的扫描件或照片件。
(1)报名表。下载并填写《经开区(杨舍镇)国企岗位报名登记表》;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应聘人员填报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上的字样完全一致(留学回国人员的专业名称以教育部学历认证为准;以辅修第二专业报考的,可按学信网认证的第二专业学位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填报),否则可按虚假填报处理。
(2)报名材料。报名材料将作为综合能力素质评价的主要依据,材料扫描或拍照后上传,上传材料须与《报名登记表》填写内容一致,留学回国人员的外文材料需译成中文版,中外文对照版本同时上传。
材料主要包括:①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正反面);②户口簿或户籍证明;③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国(境)外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④工作经历证明,包括社保缴费记录证明及相关单位的工作证明(加盖单位公章)或劳动合同,工作证明或劳动合同中必须能够体现所从事的具体岗位及年限;⑤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技术职称及执业资格等级证书;⑥2019年以来获得的各类荣誉证书、参加过的社会活动证明等;⑦党员须提供党员证明(支部证明或微信公众号张家港先锋—微服务—党费缴纳记录截屏打印);⑧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性材料。
(三)报名流程。
在报名时间内将上述材料电子版打包(文件名统一为“岗位名称+岗位代码+姓名+电话”)发送到报名邮箱,过期不予受理。
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综合能力素质评价、专业化面试及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务必保持手机畅通,等待面试相关通知。如无法联系到应聘人员本人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一)综合能力素质评价。对通过报名初审者采用综合能力素质评价的方式进行评分。成绩实行百分制,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根据综合评价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不足比例的,按照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入下一环节。
(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公布。进入资格复审人员须携带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按时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参加面试资格。
2.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综合能力素质评价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3.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出示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资格证书;
(2)应聘人员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均要出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复印件由招聘单位留存;
(3)本人不能到现场资格复审的,可委托家人或亲友代为办理。代办人需携带上述规定的审核材料,并出示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留存)。
(三)专业化面试。
面试内容以岗位所需专业技术能力和综合管理能力为主。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成绩不合格者不计总成绩。
(四)结构化面试。
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成绩不合格者不计总成绩。
(五)总成绩计算。
按综合能力素质评价40%,专业化面试40%及结构化面试2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总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的,以总面试成绩高者在前)。进入体检环节的应聘人员,发放体检通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对体检合格者,统一进行考察(政审)。
体检和考察(政审)
1.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具体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处理)。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录用。
2.招聘单位对通过考试并且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政审)和资格条件复查。因体检或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在招聘各环节中,应聘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切勿变更报名登记的电话号码。以电话等方式通知应聘人员补充材料、递补、复检、报到等,在规定的时限内未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
4.考察(政审)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按规定程序取消其录用资格。
公示与录用
1.从考试、体检、考察(政审)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录用人员,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如有举报,要求举报者署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2.应聘人员一旦被录用,须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报到,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
3.录用人员试用期根据《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确定,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4.录用人员享受经开区(杨舍镇)国资公司同岗同性质人员相关待遇。
本公告由张家港经开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2-58971127。
张家港经开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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