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吉林大学校长办公室委托吉林省彩虹人才开发咨询服务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吉林大学人才派遣Ⅰ类)。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适用、择优的选拔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选拔标准,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录用。
二、招聘岗位、人数
1.招聘岗位:师生办事大厅窗口管理辅助岗
2.招聘人数:1人
三、报名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中共党员,思想品德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
4.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无犯罪或不良信用记录。
5.年龄25周岁以上(
6.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7.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文字综合能力,熟练掌握现代化办公技能。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有违法、违纪行为或因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6.在读生(全日制在读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7.现役军人;
8.“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9.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适宜报考的人员。
(三)回避情形
1.凡与吉林大学校长办公室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的,不得应聘;
2.凡与吉林大学校长办公室负责人员有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
四、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截止时间:
2.报名方式:报名人员需将以下报名材料扫描件的压缩文件包发送至mzy@jlrc.com.cn,压缩文件包以“人才派遣应聘+姓名+报考工作岗位+最高学历+高校人才网”(文件大小须小于10MB)。提交材料不齐全者、没有按照规范格式书写报考邮件主题的均视为无效报名,不予接受。不受理现场报名。
3.报名材料:
(1)填写《吉林大学人才派遣(Ⅰ类)人员报名表》(见附件),本人手写签名,粘贴近期彩色免冠照片后扫描成PDF文档,文件名为“报名表+姓名”。
(2)全部高等教育学历、学位证书及学信网下载的相关学历认证报告(以上材料均需制作为PDF文档,图文清晰可辨,分辨率小于等于300dpi为宜)。
(3)近期彩色免冠照片(小于100KB),文件名为本人姓名。
(4)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5)其他证明个人履历和任职经历的详细材料(如专业技术职称及执业资格证扫描件证明等)。
4.报名要求:
(1)因错报姓名、身份证号、报考单位、岗位等信息而影响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
(2)报名人员应如实填报、提供报名所需材料,存在弄虚作假、伪报瞒报情况的,取消报名资格。
(三)资格初审
吉林省彩虹人才开发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根据岗位要求和基本条件对应聘人员提交的电子版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并通知审查合格人员参加复审。
(四)资格复审
通过资格初审人员须携带身份证、全部高等教育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学校提供在读证明)等材料,到吉林大学校长办公室进行学历资格现场审查。对于学历及专业与所填《吉林大学人才派遣(Ⅰ类)人员报名表》不符的或有其他隐瞒、虚报个人真实情况的,将取消其应聘资格。招聘工作小组通知复审合格人员参加招聘考核。
(五)考核内容和形式
1.笔试
考核内容:职业能力、综合知识、职业道德等。采用机考的方式进行,候选人集中线下使用计算机作答。
2.面试
考核内容:自我介绍、专业知识考核、申请理由等,同时评审组向应聘人提出有关问题,来考查应聘人员岗位适应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应变能力。
3.笔试及面试成绩按权重计算后,确定拟聘人选的标准。
(六)体检
提供二级乙等及以上医院体检报告单,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结合单位实际用人需求情况确定。无故不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在考核成绩达到及格线(或聘用控制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七)拟聘用人员公示
对笔试、面试、体检均通过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吉林人才网(https://www.jlrc.com.cn)进行公示。
(八)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与吉林省彩虹人才开发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被派遣到吉林大学,由吉林大学安排具体工作。
对公示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取消其拟录用人选资格;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录用。
六、工资待遇
1.本次招聘的人才派遣(Ⅰ类)人员,按照劳务派遣方式进行管理,不纳入吉林大学事业编制。
2.人才派遣(Ⅰ类)人员的首聘期为三年。工资由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构成,其中,岗位工资占比工资总额的80%,按月发放;绩效工资占比工资总额的20%,年底根据考核结果发放。人才派遣(Ⅰ类)人员的社会保险及公积金按照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执行。
七、注意事项
1.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证件审核、面试、体检、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2.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取消聘用人选资格,根据用工单位实际情况确定是否递补,需要递补的,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3.应聘人员须确保招录期间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报名、考试的,后果自负。
4.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5.特别提示:吉林省彩虹人才开发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从未委托任何“教育机构”,“中介代理”及其他服务机构和个人进行辅助招聘和考前辅导,我公司始终不收取任何的报名费、中介费、安置费等费用。求职者如遇违规收费现象,请拨打投诉电话:0431-82577687。
6.此公告由吉林省彩虹人才开发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www.jlrc.com.cn/ww/web/cm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