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充实街道垃圾分类工作人员队伍,提高垃圾分类管理服务水平,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1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数量:
垃圾分类指导员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广东省户籍,男女不限,年龄在20-40周岁,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居住在广州市内,有垃圾分类工作经验者或持有《广州有害生物防制员》上岗证优先。
(二)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精神,熟悉使用电脑办公操作,有较好的文书写作基础,有一定的独立工作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善于沟通。
(三)无参加非法组织,无受过刑事处罚,无被行政开除公职记录,无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况和记录。
(四)应聘上述岗位要能吃苦耐劳,能应付加班加点工作。加班费按相关规定执行。
三、工资福利:
工资待遇按照花地街道合同制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相关规定执行。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填写《花地街道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提交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计划生育证明、学历证明及其他能证明符合优先考虑条件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照1张。
应聘者提供资料应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录用资格。
(二)报名时间
2023年4月18日至2023年4月23日(工作日)上午9-12时,下午14时-17时。
(三)报名地点
荔湾区花地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荔湾区花地街道联桂北路32号)电话:81801846。
(四)面试
经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后,符合条件的,电话另行通知具体面试时间。
五、体检:
按面试结果确定体检对象,应聘者按要求到指定医院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并按顺序递补。
六、录用:
试用期1个月。期满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工资福利待遇及“五险一金”依照劳动法和政府相关文件精神,参照花地街道合同制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相关规定执行。试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花地街道办事处
2023年4月18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