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我单位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1名工作人员,具体的岗位、报考条件及相关情况见《义乌市涉外数据服务中心招聘计划》(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面向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招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对象:
(1)现役军人和具有公务员身份(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人员;
(2)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在读的学生(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过违法违纪处分处理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二)报考人员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等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必须相对应;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回避的情形;
6.岗位用人时限内及时入职。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程序
1.现场报名。
根据工作需要,进行现场审核报名,具体如下:
时间:
地点:义乌市香山路389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楼一楼大厅。
报名时需携带资料: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工作经历或实习经历证明,个人求职简历,近期免冠1寸彩色证件照1张、5寸彩色全身生活照1张。2023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就业协议书或就业推荐表。现场报名时请携带考务费100元(现金)。现场报名后,经资格复审符合条件并成功缴纳报名费的,方为报名成功。
笔试开考比例为1:5,报名人数达不到该比例的,取消招聘计划。
2.准考证领取。
完成报名的考生请携带身份证于
3.笔试。
笔试时间:
笔试科目:上午9:00-11:30《综合应用能力》
下午2:00-3:3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综合应用能力》为主观题,《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为客观题,满分均为100分。笔试总成绩合格分为100分,笔试不合格者不能进入面试。
应聘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4.面试。
各岗位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面试总成绩100分,合格分为60分(入围面试人员比例低于1:2的,合格为70分),低于合格分的不进入体检、政审等后续环节。面试3天前,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确认不参加面试等后续环节,招聘单位将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体检。
根据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后×50%+面试成绩×50%)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总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按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可在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顺延递补。
6.政审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须参加政审考察。政审考察不合格的,或在公示前放弃聘用资格的,可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顺延递补参加体检、政审。公示后,不再递补。
7.公示。
政审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7个工作日。
8.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有问题反映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在报名时提交的所有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本公告未尽事宜及专业问题、体检和政审考核的相关要求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579-85982020
义乌市涉外数据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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