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宜宾戎州金成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成集团)和宜宾金工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工集团)委托,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宜宾市叙州区金才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叙州金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名额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2023年公开招聘叙州区国有企业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详见附件1)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共8名。其中:金成集团7名,金工集团1名(注:具备研究生学历应聘人员,年龄放宽至45周岁)。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附件1《岗位表》。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因渎职给国家、企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3.因监控、审核失误导致国有资产严重损失的;
4.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制度受行政处分的或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5.因利用职权贪污、挪用公款、营私舞弊受处分、处罚的;
6.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3.报名程序:应聘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以及《岗位表》(附件1)等信息。自行下载《2023年公开招聘叙州区国有企业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并按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填写,因考生个人原因造成的填写错误,或填写不完整造成的后果及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对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4.网络报名资料:
(1)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职称或执业资格证书扫描件等与报名岗位要求的相关扫描件;
(2)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片(JPG格式,容量15-30kb)电子版;
(3)《报名表》(自行下载电脑填写并上传1寸照片至相应区域)电子文档(word格式);
(4)请考生严格按照报名时间将网络报名资料电子档按要求发送至指定邮箱(叙州金才2857742091@qq.com),未按要求上传或未在报名时间(以邮件显示送达时间为准)提交网络报名资料视为无效报名,联系电话:0831-6252872,6882158。
注:邮件主题及附件名称按照“招聘岗位名称+姓名+联系电话”标题格式命名。
5.报名要求:
(1)每位应聘人员限报本公告招聘单位中的一个招聘岗位。应聘人员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不符者请勿报名。
(2)应聘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请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二)现场资格审查及缴纳考务费
1.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及用工单位共同组织实施。
时间:
地点:宜宾市叙州区宜宾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二楼金才人力资源公司216办公室。
2.本次招聘不设网上资格初审,网络报名成功不代表最终资格审查合格。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应真实、准确、完整。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者,将随时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3.资格审查须由本人现场提交如下资料:
(1)所有应聘人员均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学历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证书等)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资格审查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查的,不能进入考试程序,由此产生的后果,责任自负。
4.现场资格审查合格者缴纳考务费。参照四川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面试每次收费80元。缴费成功后将不能更改报名信息,除岗位取消情况外概不办理退费手续。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试
(一)本次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工作经验、综合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及对应聘职位、应聘企业的匹配程度。
(二)面试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在“叙州金才”微信公众号,“信息公示”栏详见《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开考比例:按照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招聘岗位数不低于3:1作为开考比例。
(四)依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面试不合格者,不进入体检程序。
五、体检
(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二)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或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起三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由用工单位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三)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可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六、政审
(一)本人到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公安派出所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二)政审不合格的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照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七、公示
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通过“宜宾金成集团”、“宜宾金工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叙州金才”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后续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八、聘用及报到
(一)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二)试用期。新职员根据个人资格条件相应定岗定级,试用期2个月。
九、特别提示
(一)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资格审查、考试、体检、政审、递补、拟聘人员公示等事项,均在“叙州金才”微信公众号“信息公示”栏公布。因应聘人员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政审、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请应聘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并按要求携带规定证件于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各环节的考试工作,凡未按要求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三)本次公开招聘未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特此提醒。请应聘人员警惕虚假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四)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招聘单位和金才人力资源公司共同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831-6209583,6252872)。
宜宾市叙州区金才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
附件1:员工岗位招聘条件
|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www.ybrc128.com/exam/20902/25783_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