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司法局向社会公开招聘人事警务科工作人员1名,有关招聘事项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报名参加招聘的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有一定的沟通、协调能力,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
2.男女不限,20-35周岁,大专及以上学历,中共党员。
3.会计学类专业。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或纪律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其他不宜招入党政机关工作的情形。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现场报名。符合条件的应聘者请携带简历、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历证、资格证等相关证书和资料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只需要复印户主页和本人一页),到城中区海关路7号市司法局507人事警务科报名。联系人:陈籽伶,联系电话:0772-2159255。
(二)报名时间
(三)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资格审查(报名截止时间过后5日内未接到通知者,即未通过资格审查,不再另行通知)。审查通过后,确定面试人员并电话通知。
(四)面试
面试内容主要包括政治表现、工作能力、岗位匹配度、沟通协调等方面。
(五)体检
单位确定录用人选后,将通知本人到三甲医院进行入职体检(费用自理)。
(六)办理聘用手续
经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合格后,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合同聘期二年,录用人员须进行试用,试用期两个月。
(七)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在广西·柳州人才网(lz.gxrc.com)发布。
三、待遇
(一)本次招聘聘用人员依法依规跟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工资标准参照《关于印发<柳州市市级事业单位利用财政资金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柳编办通[2018]42号)文件并结合单位管理办法执行。
(二)按照国家规定购买五险一金,依法享受带薪休假、婚假等国家法定节假日。
(三)聘用人员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工资为月工资的80%,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按岗位标准工资发放。
柳州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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