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请示区国资委同意,为提高滨江集团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和筹融资能力,我司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总经济师1名,以满足公司发展需要。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
总经济师1名。
(二)岗位职责
在滨江集团党委领导下,对滨江集团公司生产经营、资产管理、融资等经济活动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管理,根据集团公司的人力、物力、财力、科技、信息等资源,制定企业管理总目标,以及研究与探索提高经济效益的方向,具体岗位职责如下:
(1)根据国家有关的经济政策和经济法规,组织制定并监督实施滨江集团公司经营决策与经济管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2)组织制定滨江集团公司的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阶段性发展目标、年度经营计划、企业经营策略与经营方针,并负责各项经济计划指标的分解及贯彻落实;
(3)对滨江集团公司全部项目成本经营效益负领导责任。从项目投标到项目竣工清算的整个过程,对相关责任部门(财务部、投资发展部、工程技术部、审计法务部、资产经营部等)的成本管理工作进行详细的指导与帮助,并进行监督与检查;
(4)建立健全滨江集团公司内部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审计制度并组织实施,主持公司财务管理、生产经营及内部控制工作。
(5)协调滨江集团公司同银行、工商、税务、统计、审计等政府部门的关系,维护公司利益。疏通融资渠道,维护与金融机构的良好关系,满足公司在经营运作中的资金需求。
(6)完成董事会、经理层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犯罪记录。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列入招聘范围:
(1)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所列情形之一的。
(2)因个人原因,导致企业经营管理不善,发生安全、质量等重大责任事故,或出现严重亏损,造成国有或集体资产严重流失和重大经济损失的;个人在企业经营管理活动中有弄虚作假的。
(3)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还在影响期限内的。
(5)受过刑事处罚和行政拘留的。
(6)国家法律法规、党纪政纪和有关政策另有规定不能担任企业管理人员职务的。
(四)岗位条件
(1)年龄原则上45周岁(含)以下,条件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2)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
(3)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全日制本科学历并具有经济、管理、法律、财会等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4)具有10年以上财务管理、融资管理或相关工作经验,熟悉政府工作流程,有金融单位工作10年以上经历并担任中高级管理岗位3年及以上(如银行内设机构负责人、行长助理职务及以上)经历者优先。
二、报名及录用程序
招聘信息在江津区人民政府官网、滨江集团官网等渠道进行发布。
1.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应聘者按应聘岗位要求,需提供以下资料:
(1)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工作经验证明材料,应聘人员须提供养老保险缴费凭证或工资发放表等有效凭证,以及聘用(劳动)合同或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本专业工作的岗位证明或任职文件。
以上报名资料除身份证、学历(位)证书和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证原件外,其它资料概不退还。
报名时间及地点:
地点:重庆市江津区滨江新城写字楼(7117办公室)
联系人:周老师
联系电话:13677636796
023-47587981
2.资格初审
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对应聘者提交的报名信息资料进行比对初审。审查通过的,将电话通知应聘人员进行面试。
3.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为选聘录用的重要依据。按岗位拟聘人数1:1比例参加面试的。
4.考察
按程序组织考察组对拟聘用人员相关情况进行政审和考察。
5.体检
符合条件的人选,通知到指定医院体检,由医院出具体检证明,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不予录用或取消录用。
6.公示
根据岗位要求以及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在公示栏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拟聘岗位以及拟聘人员基本情况。
7.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无异议的,经上报区国资委批准后,拟聘人员原则上应于公示期满后1个月内提供办理聘用手续所需的材料,滨江集团公司与拟聘人员签订劳动(或劳务)合同(试用期及试用期待遇按照《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三、薪酬待遇
实行年薪制:待遇面议,实际待遇与考核业绩挂钩。
四、其他事项
1.年龄、工作经验等要求计算到报名截止日,工作经历(经验)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2.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学历(位),且均为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对应的学历或以上学历。
3.拟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4.严格落实回避政策。凡应聘人员为招聘单位负责人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配偶的兄弟姐妹等亲属的,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审计和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招聘单位负责人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
5.对应聘者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简章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证明材料等),立即取消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6.本次招聘在重庆市江津区滨江新城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和纪委监督下进行,如发现违反干部人事纪律问题,可向滨江集团公司监事会和纪委举报。
7.以上内容由重庆市江津区滨江新城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附件1
重庆市江津区滨江新城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岗位一览表
招聘 岗位 |
招聘 人数 |
学历学位 要求 |
专业 要求 |
年龄 要求 |
性别 要求 |
其他 要求 |
招聘 方式 |
总经济师 |
1 |
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全日制本科学历并具有经济、管理、法律、财会等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
经济学类、财政学类、金融学类、工商管理类、公共管理类 |
年龄原则上45周岁(含)以下,条件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
不限 |
具有10年以上财务管理、融资管理或相关工作经验,熟悉政府工作流程,有银行工作10年以上经历并担任银行中高级管理岗位3年及以上(如银行内设机构负责人、行长助理职务及以上)经历者优先。 |
公开招聘 |
附件2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jiangjin.gov.cn/zwxx_180/bmjz/202304/t20230419_1189354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