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自然资源局属于梧州市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能是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关于自然资源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自然资源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现诚聘以下专业人才。
一、招聘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择优。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管理辅助岗5名。
三、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爱岗敬业、谦虚好学、工作主动、作风扎实,有责任心、有拼搏精神;
(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应届和往届大学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
(四)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技能,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较好的口头表达和人际交往能力;
(五)中文、经济、管理、财务、法学、计算机、规划、土地管理、地质类、矿业类等相关专业,条件优秀的可适当放宽专业要求。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应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被开除共青团团籍,在接受高等教育期间受到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在国家法定考试、各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待遇及管理要求
(一)工资待遇按照《梧州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执行,实行岗位工资制,月工资由岗位工资和资历工资构成。其中,岗位工资按照梧州市上年度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计发(1类辅助管理岗位按照标准的160%计发);资历工资以聘用人员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决定,每满一年资历工资标准按照25元/月累计计算。工资待遇包含五险一金。
(二)聘用人员与梧州自然资源局二层机构签订劳动合同,由梧州市自然资源局安排工作,按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录用,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用。实行年终考核工作机制,考核合格的,可续签聘用合同;年终考核不合格的,视情况予以解聘。相关考核细则按照《梧州市自然资源局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三)按国家规定享受法定节假日和年休假等带薪假期。
五、招聘程序及办法
有意应聘者下载填写《梧州市自然资源局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连同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和个人近期生活照发到人事科邮箱(rjk213@163.com),纸质《报名表》和个人简历面试时提交,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提供核验。
(二)资格审查(
对收集到的应聘简历进行资格审查,确定意向人员范围。
(三)面试和考察(
电话通知意向人员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通过面试后,对应聘人员进行考察。
(四)签订劳动合同(
确定聘用人员,由梧州自然资源局二层机构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本公告由梧州市自然资源局人事科负责解释。
未尽事宜,请咨询梧州市自然资源局人事科,联系方式:0774—6029213。
梧州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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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http://zrzyj.wuzhou.gov.cn/gzdt/xydt/t1634956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