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被人才引进到贵阳市花溪区,中途离职却要赔偿8万多元,可我每个月到手工资就只有4000元。”
杨冈(化名)是一名毕业于211高校的硕士研究生,2016年,经贵阳市花溪区高层次人才引进,到贵阳市某中学工作,身份是有编制的教师。
签合同的时候,杨冈并不清楚具体有哪些待遇,只是想,学校是当地的重点中学,自己是以「人才引进」的方式入职,估计待遇应该不差。
可工作了一段时间后,杨冈才发现,即使加上各种津贴,每月到手的工资只有4000元左右,渐渐,他萌生了离职的念头。
然而,直到杨冈首次提出离职时,他才知道合同里有违约金的规定。
合同期限自2016年8月5日起至2021年8月4日止,试用期为一年,对服务期不满5年辞职或调(考)出花溪区范围内的,服务不足的年限,要按每年3万元支付违约金。丨图源:受访者供图
据杨冈回忆,当时被叫去签订合同,由于比较匆忙,他没有细看合同条款,没几分钟,就把签好的合同交还给工作人员。
2018年,杨冈再次提出离职申请,这时,按照学校与他签订的《贵州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杨冈需要赔付高达9万元的违约金。
2020年,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杨冈向贵阳市清华中学支付解除聘用合同关系违约金85315元。出身农村的杨冈,家庭本就不宽裕,不得不贷款偿还。
有人认为,签了合同就应该遵守,签的时候不看合同内容,签了之后单方面违约,赔偿也是应该的;也有人认为,硕士月薪才4000元,签订的合同违约金过高,不合理。
你怎么看?
「人才引进」时有人才“踩雷”事件发生,之前我们也讨论过不少——
《670名硕博人才被套,虚假的人才引进有多“坑”?》:人才被城市引才政策吸引,配套设施却跟不上。
《事业单位值不值得考?通过“人才引进”入事业编的硕士研究生这样说……》:实际工作一点不轻松,福利待遇也没有想象中好。
《听说「有编又有钱」,高校的“人才引进”和外面的有何不同?》:真实的“人才引进”和之前谈好的条件有差异,有的甚至是天壤之别。
……
而这次事件,主要出在合同纠纷上,其中求职者要负不少责任。
首先是不清楚待遇,主观认为待遇不低。
事业单位工作稳定,工资也很“稳定”。很多人在工作前以为自己可以接受,可是实际接触后才发现,差距比自己想象的要大,尤其是在比较之下,更对现状不满。
图源:知乎
有关切身利益的事前一定要了解清楚,尤其是转正后的待遇、待遇兑现方式、服务期限、违约金等。
当然了,也有可能问了也问不到,这种主要是因为政策变动,不能打包票↓
图源:知乎
也可以找师兄师姐或内部人员等打听。
总而言之,充分了解再做判断,如果接受不了就不要勉强,一是做得不开心,二是反悔成本很高。
顺带一说,上述事件中,硕士月薪到手4000元,是没有包含五险一金的,考虑到有编制,比例不会低;同时,由于编制还在审批,很多待遇都是没有的,等编制下来,应该就不止四千了。
其次,没有细看合同中的具体条款就签,有很大问题。
签订合同时一定要看合同内容!
与企业不同,事业单位具有公益性,需要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组织。如果经常出现员工撂挑子不干的情况,会造成混乱。因此,服务期普遍存在于事业单位,有其合理性。
而人才唯一可以做的就是,在签订合同时决定,这份工作是做还是不做,想清楚了再签合同。
可能有人要说,就算看了合同又有什么用,还不是用人单位说了算,我也只能签呀~
要知道,合同是有法律效力的,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各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签合同前,你还有机会反悔,但合同签了就要负责任的。
对于合同中的条款不能达成一致,应该结合自身条件判断,例如能不能完成考核,违约金是否超出个人的风险承担能力等。
不问待遇,不看合同,都是对自己的不负责任。
最后
「人才引进」需要人才有契约精神,违约固然应该付出代价,但依靠高额违约金将人才绑定是否合理,代价又是否太高?一系列问题,还值得更深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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