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闵行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深化事业单位用人制度改革,规范事业单位进人渠道,优化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队伍,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闵行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报考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作风正派,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上海市居住证》(人才引进)。 4、具有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 5、年龄一般为35周岁以下; 6、遵纪守法,未受到过刑事处罚或其他司法处理的; 7、身体健康。 8、各录用单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报考职位 1、法律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名 2、文秘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名 3、经济管理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名 4、财务管理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名 5、信息管理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名 6、城市建设管理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名 7、社会事业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名 三、报考办法 (一)报考职位查询 详见报名现场和《闵行区200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招考简章》(以下简称《招考简章》),《招考简章》从10月17日起可通过登陆“上海闵行”(www.shmh.gov.cn)进行查询。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10月23日至26日,上午9:00-下午4:00 闵行区人才服务中心(莘庄镇水清路332号) (三)报名要求 本次考试报名一律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者须持本人身份证(上海市居住证(人才引进))、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并附各类材料复印件和一寸彩色免冠正面照片2张一并提交至报名处。 (四)《准考证》领取时间和地点 11月5日-11月6日,上午9:00-下午4:00 闵行区人才服务中心(莘庄镇水清路332号) 四、考试内容和时间 1、笔试内容涉及政治、经济、法律、时事、科学常识、公文写作和行政管理等方面,不设定考试大纲,不指定参考书籍,不组织复习辅导。笔试时间11月10日(星期六)。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录用待遇 按照《上海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法》规定,录用人员由录用单位根据岗位设置统一安排工作岗位;聘用期限内,录用人员享受本市事业单位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闵行区人事局 二○○七年十月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