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工程学院2022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_高校人才网

湖北工程学院2022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 2022-03-05 截止时间: 长期 工作地点: 湖北省孝感市

一、学校概况

湖北工程学院是湖北省属多学科普通本科高等院校,坐落于中华孝文化名城、武汉城市圈副中心城市--孝感市。学校毗邻武汉,乘孝汉城铁至武汉天河国际机场18分钟、至武汉市区28分钟,交通便利,区位优势明显。

学校以“严以治学、诚以立身”为校训,为国家社会经济发展培养具有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卓越应用型人才。诚邀有志之士来校应聘!加盟湖工,成就梦想!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社部令第6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16]23号)文件精神和要求,为满足学校用人需求,现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招聘计划

拟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91名。具体岗位详见《湖北工程学院2022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后)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具体条件详见《湖北工程学院2022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后)。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招聘考试: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6号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公告发布

招聘公告拟在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rst.hubei.gov.cn/bmdt/ztzl/hbsszsydwgkzp/zpgg/)网站和湖北工程学院(http://www.hbeu.cn/)网站面向社会公布。

(二)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

辅导员及其他专技岗工作人员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4月15日;

硕士研究生专任教师及实验工作人员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5月7日;

博士研究生专任教师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

招满即止。

2.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投递应聘邮件至:rscrcyj@163.com,邮件主题应标注为“姓名+学历学位+岗位名称+高校人才网(XX专业专任教师、实验工作人员、辅导员及其他专技岗工作人员),同时提供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政治面貌等与岗位资格相关的证明材料扫描件。

(三)资格审查

1.关于相关时间节点

年龄起算时间为1月1日,硕士研究生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即为199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要求45周岁及以下,即为197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取得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31日,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博士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取得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报名所需各类证件资料须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除学历学位外)。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2.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根据岗位表提供岗位所需材料的扫描件(按次序合并为一个PDF文件)。

应聘者须提供以下材料扫描件:

①个人简历;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

③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海(境)外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④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近期通过学信网打印);

⑤与报考岗位资格相关的证书、证明;各类荣誉证书等;

⑥应聘者须填报《湖北工程学院2022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报名表》(见附件)。

资格复审时提供相关材料原件,如考生提供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则视其主动放弃应聘资格。

3.资格审查有关要求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须对本人填写的信息、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录用人员上岗后若发现其个人档案材料不实的,学校将解除聘用合同。若报考人员与湖北工程学院教职员工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近姻亲关系的,须在报名表中逐一陈述清楚。

4.开考比例

博士研究生、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岗位免笔试,符合条件的全部进入面试。硕士研究生岗位(含硕士专任教师岗位、实验工作人员、辅导员及其他专技岗位)按照1:3的比例确定笔试和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岗位,报名结束后,由校内用人部门提出申请,经学校研究后确定取消、核减或保留该岗位,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五、考核

(一)考核方式

1.学历要求为博士研究生专任教师岗位的招聘,考核方式为面试,满分为100分,当场打分。主要考核应聘者综合素质和相关业务能力,面试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自我介绍。简要介绍个人学业、科研、实践、业绩、专长等情况,时间控制在5分钟以内。

(2)专业知识考核。课堂试讲内容由校内用人部门确定,时间控制在45分钟以内。应聘者接受面试专家质询,现场答辩。

2.学历要求为硕士研究生专任教师岗位的招聘,考核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主要考核与岗位需求相关的专业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时间为120分钟。面试主要采取课堂试讲和专业技能考核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课堂试讲时间为20分钟。

3.辅导员、实验工作人员及其他专技岗工作人员岗位的招聘,考核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主要考核与岗位需求、职责等相关的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时间为120分钟。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时间为10分钟。

(二)总成绩计算

1.学历要求为博士研究生的专任教师岗位,面试成绩即为考核总成绩。对只有1人参加面试的岗位,实行面试最低合格线控制,面试成绩达80分及以上的,方能进入体检、心理测试和考察环节。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学历要求为硕士研究生的专任教师、实验工作人员、辅导员及其他专技岗位,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满分10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若笔试、面试总成绩相同,可在面试环节进行加试,加试得分高者排名在前。最终学校将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按该岗位计划数确定拟聘用人员。​

六、体检、心理测试

学校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心理测试环节人员名单。

心理测试由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负责,体检由校医院组织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

七、考察

体检和心理测试均合格者,由学校对其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因考生自愿放弃或体检、心理测试、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由学校根据工作需要,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湖北工程学院(http://www.hbeu.cn/)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九、聘用

经省人社厅审核备案后,湖北工程学院为新招聘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和湖北省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应届毕业生报考人员,审批聘用时均须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层次的学历学位证书,未能按时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新招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递补。​

十、防疫须知

学校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总体要求,落实相关防疫措施,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招聘单位的疫情防控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现场招聘面试活动时,要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不服从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故意隐瞒病情和相关接触史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十一、违纪违规的处理

对招聘过程中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十二、人才引进待遇

2022年引进人才待遇详见《湖北工程学院2022年引进人才待遇标准》(见附件)​

十三、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湖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http://rst.hubei.gov.cn/bmdt/ztzl/hbsszsydwgkzp/zpgg/)网站、湖北工程学院(http://www.hbeu.cn)网站为本专项公开招聘公告发布网站,湖北工程学院(http://www.hbeu.cn)网站为本专项公开招聘笔试、面试、录取情况、结果公示等信息发布网站,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0712-2345109/2345619(人事处、人才办)

监督举报电话:0712-2345281(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附件:

1.湖北工程学院2022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后)

2.湖北工程学院2022年引进人才待遇标准

3.湖北工程学院2022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报名表

湖北工程学院

2022年2月21日

附件1

湖北工程学院2022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序号

内设机构

岗位名称

招聘计划

岗位描述

岗位所需专业

学历学位

年龄

1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专任教师

3

从事教学、科研及社会服务工作

中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

博士研究生

45周岁及以下

2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专任教师

1

从事教学、科研及社会服务工作

设计艺术学

硕士研究生

30周岁及以下

3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实验工作人员

1

从事实验教学和指导工作

计算机科学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

硕士研究生

30周岁及以下

4

外国语学院

专任教师

2

从事教学、科研及社会服务工作

外国语言文学

博士研究生

45周岁及以下

5

外国语学院

专任教师

1

从事教学、科研及社会服务工作

法语语言文学

硕士研究生

30周岁及以下

6

政治与法律学院

专任教师

3

从事教学、科研及社会服务工作

社会学、人类学

博士研究生

45周岁及以下

7

马克思主义学院

专任教师

2

从事教学、科研及社会服务工作

马克思主义理论、政治学

博士研究生

45周岁及以下

8

马克思主义学院

专任教师

1

从事教学、科研及社会服务工作

马克思主义理论、思想政治教育

硕士研究生

30周岁及以下

9

美术与设计学院

专任教师

2

从事教学、科研及社会服务工作

美术学、设计学(服装与服饰设计、环境设计、雕塑方向)

博士研究生

45周岁及以下

10

美术与设计学院

专任教师

1

从事教学、科研及社会服务工作

设计学(服装与服饰设计方向)

硕士研究生

30周岁及以下

11

美术与设计学院

实验工作人员

1

从事实验教学和指导工作

机械工程(机械电子工程)

硕士研究生

30周岁及以下

12

经济与管理学院

专任教师

4

从事教学、科研及社会服务工作

经济学、管理学

博士研究生

45周岁及以下

13

经济与管理学院

实验工作人员

1

从事实验教学和指导工作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硕士研究生

30周岁及以下

14

音乐学院

专任教师

2

从事教学、科研及社会服务工作

音乐学、舞蹈学

博士研究生

45周岁及以下

15

音乐学院

专任教师

1

从事教学、科研及社会服务工作

音乐学(声乐方向)

硕士研究生

30周岁及以下

16

教育与心理学院

专任教师

3

从事教学、科研及社会服务工作

心理学、教育学

博士研究生

45周岁及以下

17

数学与统计学院

专任教师

3

从事教学、科研及社会服务工作

数学、统计学

博士研究生

45周岁及以下

18

物理与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专任教师

4

从事教学、科研及社会服务工作

电子科学与技术、控制科学与工程、物理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光学工程

博士研究生

45周岁及以下

19

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

专任教师

4

从事教学、科研及社会服务工作

化学工艺、材料学、材料物理与化学、材料加工工程

博士研究生

45周岁及以下

20

生命科学技术学院农学院

专任教师

4

从事教学、科研及社会服务工作

药学、食品科学与工程

博士研究生

45周岁及以下

21

计算机与信息科学学院

专任教师

5

从事教学、科研及社会服务工作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信息与通信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测绘科学与技术,交通运输工程,地理学,电子科学与技术

博士研究生

45周岁及以下

22

计算机与信息科学学院

专任教师

2

从事教学、科研及社会服务工作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信息与通信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

硕士研究生

30周岁及以下

23

计算机与信息科学学院

实验工作人员

1

从事实验教学和指导工作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信息与通信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

硕士研究生

30周岁及以下

24

土木工程学院

专任教师

4

从事教学、科研及社会服务工作

结构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市政工程、环境工程

博士研究生

45周岁及以下

25

建筑学院

专任教师

2

从事教学、科研及社会服务工作

建筑学

博士研究生

45周岁及以下

26

建筑学院

专任教师

1

从事教学、科研及社会服务工作

城乡规划学

硕士研究生

30周岁及以下

27

体育学院

专任教师

2

从事教学、科研及社会服务工作

体育人文社会学、运动人体科学、体育教育训练学、民族传统体育学

博士研究生

45周岁及以下

28

体育学院

专任教师

1

从事教学、科研及社会服务工作

体育教育训练学

硕士研究生

30周岁及以下

29

机械工程学院

专任教师

4

从事教学、科研及社会服务工作

机械设计及理论、机械电子工程

博士研究生

45周岁及以下

30

信息技术中心

信息技术工作人员

2

从事智慧校园、网络安全服务工作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软件与理论

硕士研究生

30周岁及以下

31

财务处

财务工作人员

3

从事财务相关工作

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硕士研究生

30周岁及以下

32

学生工作部

(处)

教学学院

辅导员

9

从事学生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中共党员、需入住男生宿舍,男性报考

专业不限

硕士研究生

30周岁及以下

33

学生工作部

(处)

教学学院

辅导员

9

从事学生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中共党员、需入住女生宿舍,女性报考

专业不限

硕士研究生

30周岁及以下

34

学生工作部

(处)

大学生心理健康中心辅导员

2

从事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中共党员、男女不限

心理学

硕士研究生

30周岁及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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