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充实优秀师资力量,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升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办中小学校教师整体素质,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府令第139号)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职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聘岗位条件的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及教师资格证。
二、招聘岗位
详见《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202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教职员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2.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品行和职业道德,符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
3.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年龄要求:年满18周岁,35周岁以下(即1987年5月12日及以后出生)。
5.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条件,详见《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202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教职员岗位表》(附件1)。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4.未满服务年限或试用期内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5.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系统在编在岗教师。
6.现役军人。
7.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使用事业单位编制,薪酬待遇执行国家政策规定。
五、服务期限
聘用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六、报名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不受理现场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3年5月12日8:30至5月16日18:00(5天)。
(二)报名网址:https://www.qgsydw.com(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
(三)程序
1.考生报名。考生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确认符合条件后在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填写报名登记表,并上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港澳、国外学历报考人员须上传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023年应届毕业生上传《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业成绩单、教师资格证书(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等清晰完整的报名材料扫描件和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
2.线上初审。报名系统将对考生报名资料进行初审。未通过初审的,不能参加笔试。
3.打印准考证。报名成功的考生请登录招聘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考生妥善保管。
4.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考,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2)报考人员须诚信报名,对报名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核工作将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提交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报考人员是否完全符合岗位资格条件,以面试前的资格审核意见为准。
(4)报考人员在报名表上填写的联系电话必须保持通畅。如因考生联系电话不通畅而无法联系,造成的后果完全由考生承担。
(5)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应与岗位要求一致(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已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需取得由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如所学专业为专业参考目录中的旧专业名称的,按照对应的专业名称及代码报考。具体参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
(6)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的,可选择与专业参考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现场资格审核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有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等相关依据材料。港澳学习、国外留学生须提供相应材料的中文翻译件。
(7)报考人员需具有相应岗位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如已取得有效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可以报名参加考试,但必须在办理聘用手续(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岗位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考生报名提供的教师资格证就高不就低,如: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可报考岗位要求初中教师资格证或小学教师资格证的岗位,但具有小学教师资格证的考生不可报考岗位要求初中教师资格证或高中教师资格证的岗位。
七、考试和现场资格审核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总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5:5的比例合成,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一)笔试
1.笔试具体时间及考场安排以准考证通知为准,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按规定的时间参加笔试,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参加本次招聘考试。
2.内容(综合基础知识测试)
a类:中小学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及相应学科知识,总分100分。
b类:幼儿园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及学前教育相关知识,总分100分。
c类:财务岗位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财务知识,总分100分。
3.笔试采取闭卷答题方式进行。
(二)现场资格审核
1.按岗位招聘人数和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资格审核对象(不足1:3比例时则按参加该岗位笔试实际人数;笔试成绩相同时,视为该岗位并列)。
2.资格审核对象须在规定的时间携带以下资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1)应届毕业生须提供身份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师资格证(或有效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大一寸彩色证件照片1张、报名表(报名系统彩色打印);
(2)其他人员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或有效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大一寸彩色证件照片1张、报名表(报名系统彩色打印);
港澳、国外学历报考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上述材料均须提供原件与一份复印件,核对无误后退回原件,收取复印件。
3.资格审核合格者确定为面试对象,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现场资格审核或资格审核不合格者,不得参加面试,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人选。证件(证明)资料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审核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三)面试
面试采取说课或结构化面试等形式组织进行。
1.学科岗位
面试形式为说课,每名考生备课30分钟,说课时间为10分钟,成绩满分为100分。
2.财务岗位
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为15分钟,成绩满分为100分。
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参加本次招聘考试。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每个岗位考生名次按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区教育局另行组织面试。
八、公布体检对象名单
按岗位招聘人数和该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并在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官方网站公布。考试总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列为体检对象。
九、签订协议
确定为体检对象的考生,须在体检前签订就业服务协议书(附件3),同意服务年限最低为5年。服务期限未满5年的受聘人员,不得申请调动。不签订协议书的,取消参加体检资格。签订协议书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十、体检
体检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粤人社发[2011]134号)《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等规定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具体体检时间、报到地点和有关要求在体检对象签订协议后现场通知。考生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录取资格。
十一、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将被确定为考察对象。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以及报考资格条件的真实性进行考察。
十二、公示
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名单在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官方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在所报考岗位自主选择聘用学校。
十三、聘用
拟聘用对象在公示期满后未出现异议的,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属实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新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年。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转正,不合格者将被取消聘用资格。
十四、其他事项
(一)招聘公告、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审核、面试、考试成绩、拟聘对象公示和招聘相关通知信息等均在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发布,请考生密切留意并仔细阅读,如因个人不及时查阅相关信息导致不按规定参加相关招聘环节的,后果自负。
(二)考生参加笔试、资格审核、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证件不齐者,取消相应资格。
(三)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进行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从同一岗位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四)应聘人员一经聘用,未经用人单位同意,擅自违约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后果由应聘人员单方面承担。
(五)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报名费,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由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七)招聘过程中,遇不可抗力因素影响需要调整招聘工作的,经研究后,在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官网发布调整公告,请考生密切关注。因个人原因未参加考试的,视为放弃。
咨询电话:0759-2968281(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
监督电话:0759-3199718(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1:《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202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教职员岗位表》(88人).xlsx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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