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简介
内蒙古大学后勤保障处是学校的行政职能机构,是学校教学科研中心工作和各项日常工作正常运转的后勤服务保障部门。内设12个科级机构,其中行政科室6个,分别为综合科、基建与修缮工程管理科、资产管理与物资采购科、节能管理科、医疗保险管理科、服务质量监督与评估科;服务实体5个,分别为膳食管理与服务中心、公寓管理与服务中心、教室管理与服务中心、水电运行与保障中心、校园环境管理与服务中心;附属单位1个,为内蒙古大学医院。
二、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无不良记录;
(3)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年龄要求:水电运行与管理中心岗位要求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其余岗位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5)学历要求: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具体见招聘岗位表)。国(境)外毕业生学历学位需经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本科教育阶段须取得学历学位证(本科/学士)。
(6)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招聘岗位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详见《招聘岗位表》。国(境)外院校毕业学科专业须与公布学科专业相同或相近。
应聘人员学历、学位取得日期截止至
2.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应届毕业生);
(2)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应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3.全日制专科、本科、研究生在校就读期间参与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三、招聘岗位
详见附件1.内蒙古大学后勤保障处2023年度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发送报名信息表(见附件2)及报名材料至邮箱603320463@qq.com;邮件标题注明:应聘某某岗位+本人姓名+高校人才网。
3.报名需提供的资料:报名信息表,学位证书、学历证书扫描件,身份证扫描件,相关证书扫描件;
4.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报名与参加考试时所用证件必须一致。
(二)资格审查
网上报名后,后勤保障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随即取消考试、体检、聘用等资格。
(三)考试方式
1.笔试
(1)笔试开考比例(资格初审通过的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一般不低于3∶1。
(2)笔试按照招聘岗位类别、特点,采取分类考试的方式进行。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使用同一套试卷,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及岗位胜任能力。
(3)笔试须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4)笔试时间:初步定于5月下旬,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随时关注网站通知公告。应聘人员须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护照)和报名信息表参加考试。
2.面试
(1)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凡笔试成绩并列且超出3∶1的,一并进入面试范围。
(1)面试由后勤保障处组织实施,根据报考岗位需求及特点分别开展。
(2)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评定并公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员在同一考官小组进行面试并使用同一套试题。
(3)应聘人员面试时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3.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在内蒙古大学后勤保障处网站上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体检及考察工作由内蒙古大学校医院负责统一组织实施。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通用标准和操作手册执行,费用自理。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顺延综合排名第二的人员进入体检,以此类推。
2.考察。后勤保障处成立考察组,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是否牢记“三个离不开”、切实增强“五个认同”等政治要求。坚决把政治上不合格的挡在门外。
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经后勤保障处党总支研究后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内蒙古大学后勤保障处网站公示7天。
公示期间,对于反映应聘人员有关问题的举报信、电话以及有关部门转办的举报信,要认真登记,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将最终核实结果反馈举报人和转办单位。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聘用及管理
按照相关规定,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内蒙古大后勤保障处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12个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缴纳五险一金(公积金聘用满1年即可缴纳),工资待遇按照内蒙古大学后勤保障处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本公告内容内蒙古大学后勤保障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王老师,0471-4995057
附件:1.内蒙古大学后勤保障处2023年度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xlsx】
2.报名信息表【附件2.docx】
内蒙古大学后勤保障处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hqc.imu.edu.cn/info/1023/3279.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