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检察院决定在编制外向社会招聘检察辅助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专业要求
法律类、中文类专业。
二、招聘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组织纪律性强,服从工作分配,保守工作秘密;
(三)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6月以后出生),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五)有一定的写作水平和有工作经验者优先录用或放宽条件。
三、报名方式
(一)现场报名报名地点:贵港市金港大道627号港北区人民检察院(市公安新村对面,八一小学旁)503室政治部。
(二)网上报名将需提供的相关报名材料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gbjzzb4582917@126.com并注明“招聘报名+姓名”。
(三)报名时间2023年6月2日起至6月9日止(双休日不上班),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四)报名需提供以下资料
现场报名: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1份、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检察院招聘编制外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份、其他相关辅助材料(如: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
网上报名: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扫描件、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件份、《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检察院招聘编制外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其他相关辅助材料(如: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等)原件扫描件。
四、资格审查及招聘程序
由港北区人民检察院对报名人员进行初步筛选,通过筛选人员直接进入面试,根据面试成绩再组织体检、政审等。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如6月16日前未接到面试通知者,视为未进入面试,不再另行通知)。根据面试、体检和政审等结果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五、聘用及待遇
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工资待遇为3300元/月(含单位及个人缴纳的“五险”部分),下乡或出差享受与检察干警同等标准差旅补贴。
未尽事宜,请致电:0775-4582917。
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检察院
2023年6月2日
附件: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guiganggb.jcy.gov.cn/newsview.aspx?id=20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