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县县级全额医疗卫生单位、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考试选聘古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1名、古蔺县金兰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副主任1名。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考试选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公开选聘岗位为古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1名,古蔺县金兰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副主任1名。
二、公开考试选聘对象和范围
全县县级全额医疗卫生单位、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符合选聘岗位条件要求的在编人员,试用期人员(含任职试用期)和工勤岗位人员除外。详见附件1。
三、公开考试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自觉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
2.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同行业实际相结合,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卓有成效开展工作,做出经得起检验的实绩。
3.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正确政绩观和人生观;有胜任主任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有实践经验;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身体健康。
4.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能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清正廉洁,依法办事,勤政为民,坚持原则,敢抓敢管,群众公认。
(二)资格条件
除前款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备本方案选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执业资格、职称资格等报考条件(详见附件1)。其中:学历、专业以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记载为准,执业资格、职称资格以实际取得的有效证书为准(需与所学专业一致)。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年龄以有效居民身份证记载为准,年龄计算截止到
3.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任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副院长(副主任)4周年及以上,任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院长(主任)2周年及以上,任县级医疗卫生单位中层正职干部2周年及以上。任职时间计算截止到
4.正式在编在职人员且入编五年及以上,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
5.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选聘岗位职责。
6.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影响期限未满的;
(4)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等有关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公开考试选聘程序
(一)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每个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1.报名时间:
2.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详见附件1。
3.报名所需资料:《古蔺县卫生健康局公开考试选聘古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古蔺县金兰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副主任报名表》2份(见附件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本人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书和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份;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贴报名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副院长(副主任)及以上职务任职证明、任职文件或县级医疗卫生单位中层正职及以上职务任职证明、任职文件。
委托报名的需提供书面委托书(载明委托事项和原因)及委托人与被委托人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和岗位调整
报考人员持报名所需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地点报名并现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选聘单位及古蔺县卫生健康局负责,主要围绕报考条件(含专业、学历、学位、年龄、执业资格、职称资格及其他条件)进行。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选聘的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报考者隐瞒或弄虚作假不符合本方案选聘岗位条件的,都将取消选聘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各选聘职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开考比例见附件1),相应取消该职位的选聘计划数。
(三)笔试
笔试由古蔺县卫生健康局统一组织,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和专业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暂定在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参加面试人员与选聘职位名额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若因笔试缺考、违规、低于最低分数线等原因达不到3:1的,该职位参加笔试的所有人员进入面试。面试由古蔺县卫生健康局统一组织,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定于
(五)考察及体检
1.考察。原则上采取差额考察的方式进行,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选聘岗位考察对象。考察对象与选聘职位名额的比例为2:1,若达不到2:1的,该职位综合测试合格的所有人员进入考察。考察由古蔺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考察的主要内容为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突出政治标准,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深入考察道德品行,强化专业素养考察,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坚决杜绝政治素质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同时须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事业人员登记表以及其他需要核实的情况(如“三龄两历一身份”、违纪违规情况、社会信用记录等)。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人岗相适原则集体研究,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2.体检。体检由古蔺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应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应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弃权。
(六)公示与任用
对综合测试、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选聘资格。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中共古蔺县委组织部审批后按规定程序办理任用手续,报古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考试选聘不收取报名费用,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二)公开考试选聘期间考生须保持通讯畅通且联系电话不变,对于报名后因考生个人原因而无法联系上的情况,视为自动放弃。
六、相关要求
(一)本次选聘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和县关于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如发现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现象,可向古蔺县纪委监委、古蔺县纪委监委派驻古蔺县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举报或申诉。
(二)为确保选聘工作顺利进行,维护选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必须严格执行相关纪律。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选聘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自觉服从组织对工作的分配、调动和安排。
(四)选聘工作接受社会及相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选聘纪律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公告解释权
本公告由古蔺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法规执行。
咨询电话:0830-7205613
监督电话:0830-7222359
附件:1.古蔺县卫生健康局公开考试选聘古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古蔺县金兰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副主任岗位需求表.docx
2.古蔺县卫生健康局公开考试选聘古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古蔺县金兰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副主任报名信息表.docx
古蔺县卫生健康局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gulin.gov.cn/zwgk/fdzdgknr/rszl/content_852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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