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四川天盈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详见四川天盈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需求表(附件1)。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招聘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职业道德良好;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能适应工作岗位且愿意从事基层工作;
3.具备本公告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附件1);
4.具有较强的责任意识、团队精神,以及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在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且在禁考期内的;
3.曾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或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起止时间:2023年6月16日9:00-6月28日17:30(以收到报考人员邮件时间为准),逾期不再受理。本次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考人员通过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https://rsj.suining.gov.cn/)“人事考试”专栏、遂宁高新区官方网站(https://gxq.suining.gov.cn)“人事招考”专栏、遂宁高新区微信公众号(遂宁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下载并如实填写应聘申请表(详见附件2)。
报名方式:将应聘申请表的word文档及本人签字后的纸质文档扫描件,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学信网验证报告的扫描件,相关专业资格证书、工作证明等材料以及半年内的免冠证件照通过电子邮件打包发送至2359106144@qq.com邮箱,邮件标题为“岗位名称+姓名”,如“现场代表张三”。
(二)资格审查
时间:2023年6月16日9:00-6月29日17:30。
地点:遂宁高新区健坤大道68号健坤大厦1117室。
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相关专业技术职称(执业资格证书)、应聘申请表等原件。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有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等情形的,直接取消资格。若因本人填报电话有误或其他原因而无法联系的,责任自负。
(三)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面试方式进行。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现场答辩形式,主要测评报考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业务工作能力、工作经验、综合素质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时间:2023年7月2日(星期日)。
地点:待定(具体以电话通知为准)。
面试要求:
1.报考人员须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到面试考场签到候考。签到时,上述证件不齐备或未按规定时间到达考场签到候考的,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2.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程序。如在面试中没有合适人选的,则该岗位暂不确定体检人选,纳入下一批招聘计划。
(四)体检
1.体检人员:面试后,根据综合评价结果及招聘名额确定体检人员。
2.体检时间:2023年7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体检标准: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残疾人考生的体检标准、特殊岗位的体检标准均按相关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4.复检及递补
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到四川天盈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复检由四川天盈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组织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而出现的招聘岗位空额,在该岗位实际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报考人员凡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因怀孕申请延期检查部分体检项目后又主动放弃补检的报考人员所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四川天盈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组织实施。因自动放弃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招聘岗位空额,在该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经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综合考察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六)聘用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与四川天盈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转正手续;考核不合格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七)薪酬待遇
按照四川天盈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薪酬标准执行。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由四川天盈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组织实施。
(二)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四川天盈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遂宁高新区官方网站上公告。因报考人员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及考察等的,责任自负。
(三)请报考人员在报名时留下准确联系方式并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更,请主动告知四川天盈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因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五、咨询与监督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四川天盈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四川天盈实业有限责任公司0825-2393626。
监督电话:遂宁高新区纪检监察室0825-6801059。
四川天盈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6月15日
附件
附件1:四川天盈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需求表.doc(19.00KB)
附件2:四川天盈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应聘申请表.doc(50.00KB)
附件3:四川天盈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简介.doc(11.00KB)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gxq.suining.gov.cn/web/gkml_gxq/ml_xzzfgs/-/articles/5356281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