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赤峰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赤峰市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赤峰市政府系统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比选工作人员实施意见》(赤人社办发[2023]91号)精神,为进一步推进市直教育系统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促进我市教育事业的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在全市教育系统组织开展公开择优比选科级干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择优比选岗位及计划数
本次为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择优比选科级领导干部4名。其中:乡科级正职2名,岗位为赤峰蒙古族中学教务处主任1名、赤峰蒙古族实验小学校长1名;乡科级副职2名,岗位为赤峰应用技术职业学院(赤峰农牧学校)计财处副处长1名、赤峰应用技术职业学院(赤峰农牧学校)思政部副部长1名。
二、比选范围
赤峰市教育系统内符合比选条件的在编在岗人员。
三、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业务能力,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并具备干部身份。
3.年度考核没有基本合格以下等次。
4.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四年以上工作经历。
6.年龄及学历等比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择优比选科级干部岗位计划表》。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比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尚在试用期、服务期内的。
6.试用期内调整岗位的、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转任的以及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8.构成回避情形的。
三、比选方式
比选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
(一)公开比选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比选计划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因特殊原因急需补缺的,经择优比选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按报名人数与比选计划的比例2:1进入笔试。
(二)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按照每个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与比选岗位计划5: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参加笔试实际人数与岗位计划数比例不足5:1的,按实际人数进入资格复审范围。同一岗位因末位成绩并列而超过5:1比例的,末位成绩并列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范围。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不可进入下面环节。
(三)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根据比选岗位计划,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且达到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等额确定进入考察和体检人选。
(四)考察由市教育局党组具体组织实施,总成绩作为考察人选的重要参考,不作为最后确定比选人选的唯一依据。
四、比选工作程序
(一)网上报名
本次比选报名采取个人自愿并经组织推荐的方式进行。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符合条件的职位,多报无效。
报名时间为:2023年6月21日至7月2日17时。
报考者需到赤峰市教育局官网、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公告中下载《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择优比选科级干部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并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工作单位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并加盖公章后发送到指定邮箱。相关单位人事部门要严格审核把关,对推荐报考者有关信息真实性负责。报考者需提供如下材料:
a.报名表扫描件
b.提交相关证件原件的扫描件。具体有:
①本人身份证扫描件;
②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扫描件;
③学信网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扫描件(须在有效期内);
④教师资格证扫描件;
⑤干部任免审批表或任职文件扫描件(对于任职文件不能体现相关条件要求的,须提供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任职证明);
⑥职称证书、职称备案表扫描件;
⑦所在单位出具的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和能够证明工作业绩的有关佐证材料的扫描件;
⑧所在单位机构编制管理证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扫描件。
⑨近期免冠电子版照片(以身份证号命名,格式为JPG)。
报名人员将以上材料扫描件在报名时间内压缩打包发至cfsjyjrskzp@163.com邮箱,邮件标题格式为:报考职位名称+工作单位+姓名。
报考者应仔细阅读择优比选公告,所填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规范。在任何阶段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择优比选资格。未能在规定时限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三)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工作由市教育局负责。根据比选条件,市教育局对网上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并在赤峰市教育局官网将资格初审结果及有关事宜进行公布。资格审查贯穿比选全过程,对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由于工作单位或者职务发生变化,导致报考者不符合报名条件的,终止其比选程序,不再作为比选人选。
(四)笔试
1.笔试科目为一科,即《综合试卷》,重点测查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满分为100分。笔试试卷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题,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笔试不划定复习范围,不指定参考书目。
2.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及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3.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在赤峰市教育局网站进行公布。
(五)资格复审
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的人员携带网上报名时所提交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免冠2寸照片(3张),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进入面试资格,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及面试的时间、地点将在赤峰市教育局官方网站公布。
(六)面试
1.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面试期间不得透露个人信息。
2.面试形式。面试将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时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回答问题。面试总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面试评委由择优比选工作领导小组聘请专家担任评委。面试评委一般为七人,评委打分保留两位小数,分别去掉1个最高分和最低分,取其余有效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
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如再次出现成绩并列,进行加试,确定最后进入考察和体检人员名单。总成绩在赤峰市教育局网站公布。
(七)考察、体检
市教育局党组委托相关科室组成2人以上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比选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制度执行力、履职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度,深入考察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确定为比选人选。考察组重点审核考察对象“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内容。考察结束后,择优比选单位组织有关人员到市教育局指定的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择优比选资格。考察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且达到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依次进行递补。
五、比选人选的任用
市教育局党组综合分析被考察人员考试总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和职位需求,集体研究确定拟择优比选人选,报市委组织部审核同意后,在赤峰市教育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比选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相关职务任命经市教育局党组研究同意后报市委组织部审核备案。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择优比选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对出现空缺的岗位,依据相关程序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且达到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依次进行递补。择优比选中涉及提拔担任领导职务的和调任人员,试用期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盟市以下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
九、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择优比选是优化队伍结构、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力的重要举措。市教育局将成立择优比选工作领导小组,监督指导择优比选工作。各旗县区教育局、各级各类学校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全力配合择优比选工作,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二)加强协调配合。此次择优比选工作时间紧、任务重、环节多、要求高,需要各有关方面的共同努力。各有关单位要做好思想动员,严格审核把关,认真做好相关工作,积极支持推荐符合条件人选报名。
(三)严肃选聘纪律。择优比选工作政治性强,社会关注度高。择优比选工作自觉接受组织监督和群众监督,增强公开性,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参与择优比选工作的人员凡与报名人员有需要回避关系的,要实行回避。本次择优比选由赤峰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组全程监督,对违反有关纪律人员,按有关规定严格追究相关责任。
政策咨询电话:0476—8333656
监督举报电话:0476—8366304
2023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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