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宁市卫生系统招聘编外岗位合同工实施办法》及相关规定,结合单位业务发展和用人需求,现就2023年7月海宁市中医院医疗集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编外岗位合同制人员12名,详见招聘条件和计划表(附件1)。
二、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
报名地点:海宁市中医院(海宁市长埭路177号)门诊七楼会议室(东电梯上)招聘报名处。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事业心,身体健康,能胜任相应岗位的工作。
(二)具备拟聘用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技术职称(执业资格)、户籍等要求;对有户籍要求的岗位,以
(三)年龄要求:18-35周岁(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凭毕业证书[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相关的证明材料]、有效期内身份证(对有户籍要求的岗位,需提供户口簿)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报名,进行资格审核,填写《海宁市事业单位编外合同工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1份,并提供近期一寸照片1张。每人限报1个岗位。
(二)考核办法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本次招聘考核办法如下:
报名人数达到招聘人数3倍及以上的,采取笔试、面试(笔试、面试内容为岗位相关专业知识)相结合方式进行;笔试后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选;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报名人数不足3倍的直接采取面试方式进行考核,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
考试时间、地点视现场报名情况安排,另行通知。
(三)体检与考察
考核工作结束后,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体检标准原则上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结束后由医院进行考察。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可申请一次复检,仍不合格的)、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放弃聘用资格的,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的结果,确定拟聘用对象,在海宁市中医院官方微信公众号-走进医院-新闻中心、海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市卫生健康局(http://www.haining.gov.cn/col/col1460443/index.html)公示3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由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办理相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办理报到手续,逾期不报到者,作自动放弃。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招聘过程信息均在海宁市中医院官方微信公众号公布,届时考生可自行查询。
咨询电话:0573-87260705
监督电话:0573-87260105,87017385,87017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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