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宁县交通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怀宁县交发公司)系怀宁县人民政府独资国有企业,主要从事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养护、经营;房地产开发;公共资源的特许经营;国有资产的经营管理以及开展相关的投融资业务的综合性交通投融资企业。因工作需要,经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公开招聘、平等竞争、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工作人员10名,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等信息见附件1《2022年怀宁县交通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身体健康;
5.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理论和业务水平;
6.年龄35周岁以下(
(二)岗位条件
详见《2022年怀宁县交通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生;
3.现役军人;
4.经人社部门认定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6.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方式和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怀宁县交发公司组织实施,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与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及招聘岗位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和地点
时间:
地点:怀宁县交通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怀宁县高河镇政和路17号,县财政局隔壁中国银行3楼综合管理部)。
2.报名方式及要求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者应按照招聘公告上的岗位要求报考,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报考者应如实、准确填写相关报名信息,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
3.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怀宁县交发公司组织实施。负责资格审查人员按岗位条件规定对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逐一进行审查,并签署审核意见。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一致。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报考人员现场报名时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属全日制2022年应届毕业生的,报名时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学生证原件、复印件;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
(3)属在职或其他社会人员的,须按要求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相关职业(执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4)有相关工作经历要求的,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有劳动(聘用)合同的提供合同原件;无劳动(聘用)合同的提供由工作单位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签章)。需要累计时间的应出具多个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
(5)本人亲笔填写的《2022年怀宁县交通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并在此表上签订诚信承诺书,承诺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真实有效;
(6)本人近期免冠半身2寸照片6张。
4.缴费: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笔试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考试费用。
5.为确保新聘用人员质量,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三)笔试
1.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到报名处领取《准考证》,委托他人代领须出具委托函及身份证原件。未按规定时间领取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准考证是报考人员参加本次招聘考试的重要凭证,请妥善保存。
2.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未按时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3.笔试方式及内容: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2)报考岗位代码202205、202206笔试科目为工程专业知识。
其他岗位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二),主要内容:政治、经济、法律、人文、管理、国情省情等常识,判断推理,言语理解与表达,写作等。
以上笔试科目满分均为100分。
(四)面试
1.面试人选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3:1的比例确定,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实际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考察体检程序。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方式及内容:所有岗位均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进行,满分100分。主要测试报考人员言语表达、逻辑思维、协调沟通、综合分析、应变创新等综合素质。
4.缴费:进入面试的考生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费用80元/人。
(五)总成绩合成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上述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六)考察、体检
1.考察体检人选按实际岗位招聘计划数,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如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则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笔试成绩仍相同的,以专业技术职称高者优先;若专业技术职称仍相同的,以高学历者优先;如仍有相同,加试予以确定。递补程序如遇成绩并列情况按此规定执行。
2.考察工作由怀宁县交发公司负责组织实施。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和报考资格等方面的情况。
3.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
4.因考察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七)公示
对考察、体检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怀宁县人民政府网、怀宁县交发公司网站公示3天。
(八)聘用
1.拟聘用人员若为2022年应届毕业生,须在
2.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3.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工资为2000元/月。试用期结束后,在公司新薪资方案未出台前,参照怀宁县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工资标准执行,并按照政策规定缴纳五险两金。试用期内经考核证明不符合本职位要求的,公司可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聘用人员实行服务期制度,需与用人单位签订服务期合同,服务期为3年,具体见合同约定。
4.拟聘用人员自接到聘用通知书之日起5天内到招聘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逾期按照自动放弃处理。
5.新聘用人员自行解决食宿。
五、其他事宜
(一)本次招考,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二)本次招聘相关事宜必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要求,不适宜参加统一笔试的考生不予参加考试。
(三)本公告由怀宁县交发公司负责解释。公开招考有关信息,请考生及时登录怀宁县人民政府网、怀宁县交发公司网站查询。
考务咨询电话:0556-4669786(怀宁县交发公司)
监督电话:0556-4611710(怀宁县纪委监察委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附件:1.2022年怀宁县交通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2.2022年怀宁县交通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docx
怀宁县交通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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