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专业人员队伍,提升公司专业化水平,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由扬州维扬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扬州锦汇置业投资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总账会计1名,特制定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任职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爱党爱国热爱社会主义,思想积极,品行端正。
(三)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为40周岁以下(
(四)学历要求为本科及以上学历,财务财会、审计、金融等相关专业。
(五)具有中级及以上会计职称证书;
(六)三年以上房地产行业总账会计(或项目审计经验)从业经验。
(七)熟悉国家财、税政策和法规;
(八)熟练运用财务软件,熟悉财务分析、利润规划、成本控制、税务申报、资金管理等业务;
(九)负责账务管理、报表编制、税务管理、资产管理、成本分析和控制等工作;
(十)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具有较强的判断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和管理协调能力。
(十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本次公开招聘范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个人原因造成企业亏损或资产损失数额较大的;
2、个人在企业经营管理活动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3、曾受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尚在执行中或解除执行不满3年的;尚在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内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中曾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人员;
4、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另有规定不能作为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
二、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招聘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采用邮件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人员填写《扬州维扬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请应聘人员自行网络下载填写),并将本人身份证(有效期内)、毕业证书、职称(资格)证书、相关工作经历证明、个人详细简历、本人近期免冠彩色电子照片等材料,打包发送至报名邮箱:1072867957@qq.com,标题注明:竞聘岗位名称+姓名+联系方式。
按照公布的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面试。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3:1。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选聘名额的比例超过5∶1的,根据提供的报名信息对报名人选进行适岗能力评价,按5∶1的比例进入面试。在公告发布5个工作日之后,根据报名情况适时启动面试程序,具体时间、地点以通知为准。岗位招满即止,未招满继续接受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
公告发布地址:邗江人才市场网(www.hjrc.cn)。
(二)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和专业面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者的综合管理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沟通能力、应变能力、专业知识等进行综合评价,采用百分制计分,不设合格线。具有注册会计师证的,在总成绩基础上加2分,具有一级造价师证的,在总成绩基础上加1分,具有一级建造师证的,在总成绩基础上加1分,上述加分项可叠加计算作为最终成绩。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工作由扬州锦汇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参照有关规定执行。
(四)考察与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由扬州锦汇置业投资有限公司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考察中若发现应聘人员有故意隐瞒事实、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出现缺额时,根据招聘实际情况,经公司研究后可重新启动招聘程序或者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考察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
三、聘用及待遇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正式聘用资格,自谋职业。试用期考核工作由扬州锦汇置业投资有限公司负责组织实施。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后工资待遇按照扬州锦汇置业投资有限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四、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社会监督。
五、本公告由扬州维扬发展投资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4-82120326
附件:扬州维扬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扬州维扬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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