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中共来宾市委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拟面向社会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1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编制外聘用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
(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有团队精神,爱岗敬业,团结同事,服从安排,有较好的奉献精神,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及工作责任感。
(三)办公室工作人员岗位: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汉语言文学类、文秘类、公共管理类、新闻传播学类、法律类、教育类等专业或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四)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
(五)无违法犯罪及其他不良记录。
三、工资及其他待遇
(一)工资按来宾市统一规定的来宾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政府编外聘用人员工资标准发放。
(二)聘用期间,单位负责按有关规定缴纳社保等费用,个人应缴纳部分在个人工资中扣缴。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
(二)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填写《2023年中共来宾市委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编外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扫描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发至中共来宾市委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邮箱:lbszgw@126.com。报名人员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及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核。根据报名对象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预审,符合条件的通知面谈;未入围面谈者,不再另行通知。
(四)面谈。应聘人员接到面谈通知参加面谈时,须携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证件等原件(核验后退回)和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谈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五)体检。根据报名及面谈结果确定体检对象,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六)确定拟聘人员。综合各方面情况后,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面谈或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空缺名额,按面谈成绩依次递补。
(七)公示。根据面谈和体检结果,将拟聘用人员信息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
(八)办理聘用手续。经面谈、体检、公示合格的人员进入试用期,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考核合格后,由劳务派遣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未尽事宜,请与中共来宾市委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772-4276989。
附件:中共来宾市委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23年编外聘用工作人员报名表8.15.doc
中共来宾市委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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