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城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是政府实施疾病预防控制与公共卫生技术管理和服务的公益事业单位。作为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调查处置专业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为切实增强疫情处置能力,有效处置新冠肺炎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适应当前疾病预防控制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批准,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辅助人员。为保证公开招聘工作顺利实施,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式和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要求
1.具有河北省户籍或居住证;
2.思想政治素质好,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诚实守信,品行端正,吃苦耐劳,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4.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
6.本科及以上学历(含202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
7.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和条件。
(二)岗位要求
(请点击链接查看详情)
https://www.hbrc.gov.cn/news/00-80-67-1-12/1886.html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被立案尚未查清的;
3.曾被开除党、团籍的;
4.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其他不适宜从事招聘岗位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一)公告发布: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网址为:
https://bdywzpby202205.ibaoming.net/
2.缴费截止时间为
(三)打印准考证
缴费成功的考生,打印准考证的时间请密切关注报名网站信息,自行打印。相关信息将通过报名网站发布,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供完整材料的,相关责任自行承担。
(四)笔试
1.笔试的具体时间、地点见《笔试准考证》。(根据疫情情况随时调整,变更信息在报名网站发布)
2.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学基础知识”,笔试共一张试卷,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不指定参考用书。
3.考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考生在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本人是否进入下一环节。
4.根据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分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证件审核人员,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全部进入证件审核环节。实际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达不到3:1的,全部进入面试。
(五)证件审核和面试
1.证件审核和面试时间、地点请随时关注报名网站信息或手机短信通知。
2.进入证件审核环节的报考人员,按照报考要求参加现场资格审查。考生须提供: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和户口本或居住证;毕业证、学位证及学信网上自行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为境外学历的,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职工作人员还需提交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202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供预毕业证明,待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发放后由用人单位审验,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不予聘用。
以上证件要求提交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核对(复印件请用A4纸复印,身份证需双面复印在同一页,户口本需将户主页、本人信息页复印在同一页)。经审核,符合报考条件的进入面试。如发现与网上报名时填报信息不一致,取消其面试资格。
对于证件审核过程中出现岗位计划数与证件审核合格人员数比例低于1:3的情况,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证件审核合格的人员确定进入面试。递补人员的证件审核时间截止到次日17:00。
3.进入面试的考生,请关注报名网站通知,自行打印《面试通知单》。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等,详见《面试通知单》。
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法,测试内容包括理论素养、专业知识、临场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以及心理素质等。
面试成绩:为100分。
4.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保留2位小数。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比例内末尾总成绩并列时,优先进入体检的顺序为:①面试成绩高者;②全日制普通院校毕业生学历(学位)层次较高者;③符合报考岗位规定学历毕业年限较早者;④出生时间较早者。
5.面试结束后,考生及时上网查询综合考试成绩及是否进入体检和政审,并按通知要求做好体检和政审准备,随时关注报名网站信息或手机短信通知。
(六)体检和政审
1.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初次体检不合格人员允许复查一次,复查仍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2.体检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在报名网站通知。
3.政审需要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容城县卫健局组织通过查阅档案、座谈等方式,对拟招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考察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七)公示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和体检、政审情况,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在容城县政府门户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因各种原因取消拟聘人选聘用资格或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将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对递补考生进行政审、体检和公示。
(八)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公示人员无异议的(有异议的需查清后)拟聘用人员办理入职手续。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相关待遇
聘用人员拟采取劳务派遣方式,合同期三年,合同期满,双方另行协商合同续签事宜;新招聘人员比照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落实人员待遇,所需资金由县财政保障;“985”“211”院校本科毕业生或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按月发放住房补贴,每人每月1500元(新区政策改革待遇提高则不再发放),原则上连续发放3年,所需资金由县财政保障。
五、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对本人填报、提供的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对提供虚假信息或考试作弊者,取消应聘资格。
(二)本次招聘有关信息将通过网站、短信、电话或邮件等方式进行通知,招聘各环节未通过人员不再另行通知。请应聘者确保填报的手机号码、邮箱等联系方式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
(三)考生需要做好个人防护,根据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在笔试、面试等环节均需要查验“健康码”、“行程码”,并在现场测量体温后方可参加(根据疫情防疫进展情况,确需调整公告中相关工作时间安排的,将另行通知,并及时在报名网站发布公告,请报考者予以关注)。
(四)第三方公司制定防疫预案,并组织实施,招聘全过程由容城县卫生防疫部门进行监督指导。
(五)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前培训。
六、报名咨询
(一)岗位咨询电话:0312-5603289、0312-5616276
(二)报名咨询电话:0312-7907778、0312-5953889
(三)咨询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容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www.hbrc.gov.cn/news/00-80-67-1-12/188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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