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龙泉市教育局2023年面向全市公开选调2名教研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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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教研员队伍建设,为“全面复兴剑瓷之都、奋力打造品质龙泉”提供坚强的人才支撑,结合我市教育事业发展实际,经教育局党委会议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教研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调岗位

中学数学教研员1名,中小学德育教研员1名。

三、选调范围

龙泉市教育系统在编在岗人员(含备案制教师)。

四、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坚决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有过硬的政治素养、职业道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遵纪守法、廉洁从教,近3学年度考核均在合格及以上等次;

2.有胜任相应职位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善于沟通、协调,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改革创新精神,工作实绩突出;

3.工作积极主动,求真务实,思维活跃,为人正派,有奉献精神和团结协作精神;

4.不得报考情形:受过刑事处罚的;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选拔任用使用期限制内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其他不宜选拔任用的。

(二)岗位具体条件

1.年龄要求在45周岁以下(1977年8月1日之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具有10年以上的相应学科教学经历(其中德育教研员教龄10年以上并有五年以上德育工作经历);

3.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

4.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科研能力,以第一作者身份有论文在本专业(德育教研员可以是与德育相关的专业)核心期刊上发表或在龙泉市级评比中获得一等奖及以上,并主持过龙泉市级及以上教育科研课题;曾获龙泉市课堂教学(德育教研员可以是本专业或德育相关的专业)评比一等奖及以上等次或获得龙泉市学科带头人、丽水市教坛新秀(2020年及以前获得)、丽水市教学能手及以上业务荣誉称号,申报中小学德育教研员的可以凭有效期内相应等级的德育序列荣誉称号申报;

5.在本学科教学方面成绩显著,在同行中具有一定知名度;

6.具有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经验,曾担任或现任教研组组长(备课组组长)、学校中层及以上等职务。

五、选调程序与办法

按照报名推荐、资格审查、综合考评、组织考察和调动聘用程序进行。

(一)报名推荐

报名推荐采用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有意申报教师自行下载填写《2023年龙泉市教育局选调教研员报名表》(附件1),并提供岗位具体条件中的有关佐证材料:用于答辩的代表作(论文或论著)1篇(部)、职称聘用证书、荣誉证书(如:龙泉市级及以上的获奖证书、骨干教师荣誉证书、主持课题立项及结题证书、中层任职文件等),要求扫描成PDF文件(其中论文发表扫描件需期刊封面、目录和正文内容),要求2023年8月23日上午12点之前将《2023年龙泉市教育局选调教研员报名推荐表》(附件1、PDF格式)及其有关佐证材料(均须PDF格式)和《2023年龙泉市教育局公开选调教研员拟推荐人员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以“XXX+申报XX教研员”命名发送到rsk7763727@163.com。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如提供虚假材料,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

(二)资格审查

由市教育局负责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者方可进入综合考评环节,各选调岗位报名人数不足选调计划1:2比例的,将由教育局党委研究确定是否取消选调计划。

(三)综合考评

综合考评分两个环节,由市教育局按照岗位专业要求组织专家考核(100分制)和面试(100分制)两个环节。专家考核主要根据本人提供的主要业绩佐证材料等进行考核,主要包括师德表现、科研和管理能力、教育教学和教育科研实绩等。面试由现场说课和论文答辩两个环节组成,两个环节评分均采用百分制,专家考核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面试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专家考核环节完成后,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报名人数不足3人的按照实际报名人数确定面试对象)。面试环节完成后,按照总成绩(专家考核成绩的30%+面试成绩的70%)从高分到低分按照选调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拟入围考察人选(总成绩相同的,面试得分高者优先)并在龙泉市政府门户网站上予以公示。总成绩合格分为70分。

(四)组织考察

面试结束后,市教育局组织考察组,围绕“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对拟入围考察人选进行全面考察,市教育局党委根据考察情况,集体研究等额确定人选,并在龙泉市政府门户网站上予以公示。

(五)调动聘用

公示期满,对选调对象没有异议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选调的,市教育局将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其中考察环节中出现选调对象放弃等情况的,允许在总成绩达到合格线以上人员中进行递补。调动完成后由龙泉市教育研究培训中心组织聘用工作。

六、其他事项

(一)公开选调过程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选调对象须服从龙泉市教育研究培训中心工作安排。

(三)未尽事宜由市教育局党委另行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0578-7768067监督电话:0578-7111727

附件:1.2023年龙泉市教育局公开选调教研员报名表.docx

2.2023年龙泉市教育局公开选调教研员报名人员汇总表.xls

龙泉市教育局

2023年8月20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longquan.gov.cn/art/2023/8/20/art_1229426512_5914272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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