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临海市国有企业机构编制和用工管理办法》规定,经研究决定,临海市社会事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国有企业编制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临海市社会事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为市政府直属国有企业,主要承担我市重大基础设施、文化旅游产业、教育卫生事业、健康养老、乡村振兴、民生服务、智慧城市等社会事业领域的建设、投资、运营、管理。
二、招聘原则与方式
招聘工作坚持民主、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按职位进行招考。
三、招聘岗位和计划
见附件1
四、招聘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报考人员除应具备上述招考条件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1.政治素质高,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
2.愿意履行工作岗位所需的义务,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品行端正;
3.身体健康。
(二)报考人员参照《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第十八条所列回避情形的不得报考。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①正在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或审查的;②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③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原为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④未满国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⑥被征信列入黑名单者。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工作由临海市社会事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实施,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不得低于招聘岗位人数的3倍,未达比例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人数。
1.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形式。
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或证件、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材料不全者按不符合报考条件处理。
工作经历以劳动(聘用)合同(或工作经历证明)以及相应的社保缴纳凭证为准。
国(境)外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3年9月4日—2023年9月5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如报考人数未达到报名要求比例的,可适当延长报名时间。具体时间另行公告。
3.报名地点:临海市社会事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党群人事部(临海市总部经济商务区档案大楼2305),联系电话:0576-85968163。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临海市社会事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党群人事部实施。报名材料不全者不予审核;任何环节若发现报名者不符合所报岗位招聘报名条件的,将取消其报考资格;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应聘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
招聘计划人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应达1:3比例,未达规定开考比例的岗位,将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三)考试
考试采取两轮面试的方式,两轮面试满分均为100分,成绩各占50%。其中第一轮面试为作品展示和现场实操,考生须根据自己所报考岗位要求于面试现场进行作品展示及现场实操;第二轮面试为结构化面试。具体考试流程如下: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进入第一轮面试环节,按招聘职位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第二轮面试对象,若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列入,如第二轮面试对象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总成绩按两轮面试成绩之和计算。若总成绩相同,以第二轮面试评分高的排位在前。若两部分成绩均相同而不能确定等额人选时,采取加试的方法确定入围人选,加试方式另定。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考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作放弃考试。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各岗位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在面试合格人员中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体检标准执行。若有行业标准的,则按行业标准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合格者入围考察,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
因出现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不宜录用的,由招聘单位对相应岗位按本《公告》有关规则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五)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后,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在“临海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若考生自愿放弃录用资格的,请及时与招聘单位联系。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被录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在办理录用手续前提出放弃录用资格的取消录用资格。若出现上述情况,单位将根据实际情况,在考核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酌情递补。
六、注意事项
(一)出生日期以公安机关发放的身份证为准。
(二)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工作经历、服务年限、任职期等的计算统一截至2023年9月4日,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服务年限、任职期均指周年。资格初审时需提供劳动(聘用)合同(或工作经历证明)以及相应的社保缴纳凭证。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属于勤工俭学,不能计算为工作经历。
(三)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我集团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本次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四)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参加考试的考生所展示的作品应为本人原创作品。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或存在盗用、冒用他人作品进行展示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给予取消报考资格且两年内不得报考我单位的处理。
其他未尽事宜由临海市社会事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敬请广大报考者认真阅读招考公告。
临海市社会事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8月24日
附件下载:
附件12023年临海市社发集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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