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县滨海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是经海盐县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国有企业,公司按照市场化运行,企业化管理,主要从事建筑原材料和构配件检测、市政道路原材料检测、建筑节能材料检测等。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计划公开招聘12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民主、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计划
从事建筑材料检测岗位工作人员5名、市政材料检测岗位工作人员5名、化学检测岗位工作人员1名、财务会计1名。
三、招聘条件和相关要求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廉洁奉公,热爱本职工作;
2、责任心强,吃苦耐劳,甘于奉献,有较强的沟通和协调能力;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4、年龄计算截至2023年8月31日。
(二)海盐县滨海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招聘条件
见附件2招聘岗位要素表
四、录用及工资待遇
招聘录用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内签订临时用工协议(参照临时用工标准发放工资)。岗位1、岗位2、岗位3试用期满并取得从业资格证书后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否则暂缓聘用或者不聘用,岗位4试用期满后,由招聘方经考察合格后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招录人员签订正式劳动合同薪酬参照《海盐县滨海工程检测有限公司绩效管理办法》文件标准执行,并按规定享受国定假日、五险一金、餐补,在外不能有兼职行为。
五、招聘程序和时间安排
所有岗位招聘工作均采取报名、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9月7日—9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海盐县滨海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城北西路232号2号楼底楼大厅)
3、报名要求:报名时须填写报名表,携带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从业资格证、职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近期两寸免冠照片2张。有工作年限要求的提供3年以上专业工作证明(以社保缴纳时间为准,截止到2023年8月31日)
4、招聘计划与报名人数不足1:3比例的,按规定核减招聘计划人数。
(二)资格审核
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符合条件者进入面试。
(三)面试
1、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按实际报名人数进行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照成绩由高到低排名录取。
2、面试方法采用结构化面试,面试题型由组织方自拟,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成绩的计算
所有岗位面试者成绩均按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总成绩相同,由招聘单位进行综合评价包括个人素质、工作经验、业务能力等方面的考察,面试成绩高的入围;面试成绩均在海盐县人事人才网向社会公示。
(五)体检
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人数1:1比例进入体检。报考人员的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六)考察
根据体检情况,通过者确定为考察人选,从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及家庭成员社会关系等方面进行考察。若考察人选为应届毕业生则考察在校情况及家庭成员社会关系。考察由海盐县滨海工程检测有限公司组织实施。
(七)公示与聘用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对象向社会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后,对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按聘用审批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临时用工协议。在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反映问题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经批准聘用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在职人员要及时与现工作单位沟通并办妥有关手续,如因此影响聘用的,由本人负责。被聘用人员收到录用通知书,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被聘用人员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并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六、纪律与监督
报考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招聘资格条件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咨询电话:0573-86021718或(0573-86170060)
联系人:房德彬13857321971
海盐县滨海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2023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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