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充实和加强我院人才队伍,满足实际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批准,2022年齐河县妇幼保健院(山东省妇幼保健院齐河院区)引进急需紧缺人才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四)具有引进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具备引进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应聘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齐河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试用期)、后备教师、备案制人员、现役军人不可应聘。
2、在读且学习形式为全日制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4、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规定,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引进岗位。
5、入学前与具体单位签有定向、委培合同的毕业生,未经定向或委培单位同意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引进岗位计划及要求
引进急需紧缺人才的岗位条件、引进人数等具体要求见《2022年齐河县妇幼保健院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岗位计划》(附件1),引进要求:
1、博士研究生:须取得博士学位、研究生学历;50岁以下(截止到报名时间)。
2、学科带头人:须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50岁以下(截止到报名时间);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临床医学、医学影像类专业须有医师执业证书;具有三级综合性医院至少5年工作经验。
3、实用性人才:须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40岁以下(截止到报名时间);中级及以上职称,临床医学、医学影像类专业须有医师执业证书;具有三级以上医院或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至少3年工作经验。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个人报名
采取邮箱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将相关证明材料及经本人签名的《2022年齐河县妇幼保健院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附件2)以扫描或图片形式打包发送至邮箱qhxfybjyzgk@163.com,邮件主题注明“报考岗位名称+姓名”。
相关证明材料有: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网《学位认证报告》及应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在职人员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单位同意应聘证明信》(附件3)。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工作的全过程,齐河县妇幼保健院指定专人在考察、体检、公示、试用期管理等各环节进行资格审查。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的申请材料信息不实或者专业、学历、工作经历等不符合引进职位资格条件的,将按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四、引进形式
1、引进采取直接考察的方式。
齐河县妇幼保健院指定专人具体负责考察工作。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进一步审查。
2、考察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
五、体检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未经齐河县妇幼保健院同意,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医院级别不低于原体检医院,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资格。
六、公示
考察和体检均合格且应聘资格等审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公示结束后,因举报经查实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不予聘用,所造成的空缺不予递补。
七、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由用人单位凭《聘用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八、相关待遇
1、博士研究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均办理备案制手续;若配偶无工作的,根据其专业情况在医院内部给予安置,并享受在编人员同等待遇;若配偶是在外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编在职人员,属于我县急需紧缺人才的,按照“同级对口、全县统筹、分批实施”原则予以回引安置;对于其子女需入学者,医院积极协助解决子女入学问题。
2、学科带头人: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均办理备案制手续;其配偶、子女如需在本地工作的,医院将尽可能地提供帮助,若其直系亲属符合上述引进条件,可一并优先聘用,若不符合相关引进条件,医院可在医院内部安排相应工作;对于其子女需入学者,医院积极协助解决子女入学问题。
3、实用性人才: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均办理备案制手续;其配偶如需在本地工作的,医院将尽可能地提供帮助,若其配偶符合上述引进条件,可一并优先聘用,若不符合相关引进条件,医院可在医院内部安排相应工作;对于其子女需入学者,医院积极协助解决子女入学问题。
4、以上医院急需紧缺人才薪酬及补贴政策一事一议。
5、对于急需的其他特殊高层次人才,可以一事一议。
九、疫情防控
在公开引进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应聘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十、其他
引进工作如遇优化调整,相关补充公告将及时发布于齐河县人民政府网站,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本次引进发布的公告、岗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534-5337239
附件1:2022年齐河县妇幼保健院(山东省妇幼保健院齐河院区)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岗位计划.xls
附件2:2022年齐河县妇幼保健院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xls
附件3:单位同意应聘证明信.xls
齐河县妇幼保健院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qihe.gov.cn/n30828944/n30830428/n30830436/c71619620/content.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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