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加强宁东镇各社区网格管理员队伍建设,推进社区网格化管理,提高社区综合服务能力和水平,开创社区工作新局面,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缺额社区网格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招聘岗位:专职社区网格员6名。
三、招聘岗位职责
社区网格员重点做好采集网格基础信息、开展安全巡查、及时反映社情民意、维护公共卫生安全、落实宗教属地管理、加强治安群防群治、调处各类矛盾纠纷、及时报告重大事件、特殊群体教育帮扶、集中代办居民事务,以及网格内其他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和协助服务、协助管理等事宜。
四、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网格员要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事业心责任心强;
3.热爱社区事业,具有从事社区工作的基本专业知识;具有一定的人际交往、沟通表达能力和良好的心理素质、服务意识;
4.具有宁夏户籍,身体健康,无违法违纪行为;
5.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年龄40周岁以下;
6.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退役军人、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或具有社区工作经历的人员。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担任网格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
3.近三年在各级公务员招考等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4.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公开报名
1.报名地点:宁东镇三楼综合办公室。
2.报名时间:
3.报名要求:应聘者须本人持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1寸免冠照片1张(红底),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地点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并填写《宁东镇公开招聘社区网格员报名登记表》。已就业且与其他单位存在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人员参加招聘,须提供劳动(聘用)合同签订单位出具的“同意报名参加招聘考试”的相关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查
由宁东镇综合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取得考试资格。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资格审查结果将会在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官网进行公示。
(三)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考生对从事社区工作必需的理论和实践知识的掌握,内容包括:国情、民情、政治、经济、法律等基本常识和社区工作知识。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50%。笔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招聘职位数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笔试加分:符合笔试加分条件的报考者,在计算笔试成绩时给予加分照顾。具体标准如下:
1.取得社会工作师初级证书的加3分(取得中级及以上者初级不加分);
2.取得社会工作师中级及以上证书的加5分(以取得最高等级计算)。
(四)面试
1.面试组织实施:由宁东镇综合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由宁东镇综合办公室提前通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
2.面试内容:面试重点测试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公共综合素质等方面内容。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50%。面试人选确定后,如发现有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等情况被取消报考资格或自愿放弃面试等情况的,按照笔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五)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
(六)体检
体检工作由宁东镇综合办公室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文件和规程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资格的,从参加该岗位面试的应聘者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考察
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和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中还要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招聘资格。考察中发现因个人品德差、有不良政治或诚信记录、弄虚作假等行为且被有关部门依法依规予以处理的;不具备报考资格条件的;曾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以及其他不宜聘用为工作人员情形的,取消招聘资格。因放弃考察资格或考察不合格的,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宁东基地管委会官网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九)审批和录用
1.公示期满无异议者,将拟聘用人员名单报管委会人力资源局备案,备案后按照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内不符合聘用条件的解除劳动合同,正式聘用后每年对现实工作进行综合考核,考核结果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2.公示及聘用阶段因应聘者自愿放弃,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待遇落实
聘用人员薪资待遇按岗定薪,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失业等五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七、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不收取应聘者任何费用,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面试通过者,需服从调剂及安排。
3.应聘者应及时关注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理委员会官网(http://ningdong.nx.gov.cn)信息,保持电话畅通,因电话不畅通导致招聘单位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4.应聘者咨询电话:0951-3093611。
5.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宁东镇研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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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http://ningdong.nx.gov.cn/qyfc_277/qydt/202309/t20230907_425586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