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新形势生态环境高质量发展工作要求,持续加强州生态环境系统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拓宽选人渠道,充实工作力量,优化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结构,结合局所属事业单位编制使用情况和工作实际,特制定《黔南州生态环境局面向系统基层事业单位考调工作人员公告》(以下简称《考调公告》)。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数量
局所属事业单位州生态环境污染防治技术中心1人、州生态环境应急和宣教中心1人,详见(附件1《黔南州生态环境局面向系统基层事业单位考调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二、考调范围和条件
(一)考调范围
局下属事业单位12县(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都匀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及11县(市)生态环境监测站的事业人员(不含工勤)。
(二)考调条件
考调人员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3.专业要求:环境科学与工程类、化学类。
4.具有2年及以上生态环境工作经历(含试用期),熟悉生态环境工作。
5.符合所在单位工作、所任职岗位的最低服务年限要求,在年度考核中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6.初级、中级专业技术人员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考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到乡镇机关、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领导干部尚在任职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
7.选派到乡村振兴工作队驻村时间未满1年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回避情形以及其他情形。
以上考调资格条件涉及时限要求的,计算时间截止至
三、报名方式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方式: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考调相关信息主要在“黔南州生态环境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网址:https://www.qiannan.gov.cn/zwgkztym/zsthjj_5669155/zfxxgk_5669162/fdzdgknr_5669165/sthj_5669175/)进行发布。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
报考人员须根据岗位表上明确的报考条件填报岗位,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考人员按以下流程提交报名申请:
(1)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报名系统填写报名信息并按要求上传个人免冠证件照片(jpg格式、30KB以上且小于300KB)。
(2)考生需将本人身份证、经单位党委(党组)和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盖章同意后《黔南州生态环境局面向系统基层事业单位考调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在考调公告中下载附件2进行填写,所填写内容须与报名系统中填写的内容完全一致,因错填、误填、漏填、涂改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学历学位证书、2021、2022年度考核登记表、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以及报考职位(岗位)要求的其他报考资格条件证书(证明)等材料扫描成PDF电子版上传至报名系统。相关材料上传截止时间和报名截止时间一致。
(3)点击“提交报名”按钮,等待审核。
(4)审核通过后,从报名系统中下载《报名信息表》备用。
提交的资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人员提交报名审核申请后应及时登录查看网上审核结果,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
报考人员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二)网上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为
(1)资格初审由黔南州生态环境局具体负责,对已提交报名申请的报考人员信息在24小时内审核完毕。
根据报考人员填报的个人信息,对照《考调公告》和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经初审合格的予以审核通过。
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在报名期间(
因报考人员未认真阅读或误读《考调公告》及岗位一览表(附件1),报考不符合条件岗位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2)资格审查贯穿考调工作全过程,若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一经查实,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资格审查结束后,各考调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拟考调人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经州生态环境局所属事业单位考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同意后,可降低比例,但不得低于2∶1。考调计划数与报考人数达不到比例的,减少或取消考调计划数,并在网上进行公告。
(三)准考证打印
通过资格初审报名成功后,报考人员于
四、能力测试
(一)方式:能力测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生态环境专业业务知识、文字功底等综合素质,能力测试成绩满分100分,能力测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50%,能力测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二)能力测试入场资格:符合条件并经审核确认的报考人员参加能力测试环节,报考人员凭《能力测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参加能力测试。能力测试前须核对证件和本人完全一致后,报考人员方可参加能力测试。
(三)能力测试时间:拟定于
未完成能力测试科目、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四)能力测试成绩查询:能力测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报考人员可以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能力测试成绩。
五、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由黔南州生态环境局负责。资格复审对象为参加能力测试并取得有效成绩,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考调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的人员,各考调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拟考调人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经州生态环境局所属事业单位考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同意后,资格复审可降低比例,但不得低于2∶1。同一岗位报考人员能力测试环节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列入资格复审人员范围。
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同时提交以下证明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1.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网上打印的本人报名信息表2份;
3.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白底);
4.2021、2022年度考核表登记表复印件
5.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6.相应专业职称、资格证书(或成绩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或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考调单位按照《考调公告》和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表》及相关资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由负责资格复审的人员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经复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该岗位空缺人数在递补复审期内按能力测试环节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列入资格复审人员范围。考调单位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复审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
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如因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复审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及其他相关要求另行通知,以最终发布的通知要求为准。
六、面试
1.面试人员的确定:面试人员为公示无异议的资格复审合格人员。
2.方式: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50%。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3.面试的时间:拟定于
七、综合成绩计算及其他事宜
综合成绩=能力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能力测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能力测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若能力测试成绩也相同的,通过复试面试的方式以复试面试后总成绩高的确定为进入下一环节对象。
以上各环节成绩适时在黔南州生态环境局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公布。
八、考察
考察工作由考调单位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与拟考调人数2∶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环节人员。考调单位须派出2名及以上中共正式党员组成考察组,通过实地走访和查阅干部档案等方式,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政治素质和个人征信情况等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强化政治素质考察,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以及身体条件能否胜任考调岗位要求等方面情况,深入考察道德品行,强化专业素养考察,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考察组还须查阅干部档案,如实撰写考察报告。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考察后出现岗位空缺的,根据空缺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考察。
九、试用期
对拟考调人员设置试用期,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内,拟考调人员在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相关情况按管理权限分别报送州委组织部、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十、讨论决定、办理调动手续
试用期结束后,考调单位党委(党组)讨论决定拟考调对象,报州生态环境局所属事业单位考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审定后,在黔南州生态环境局政府信息公开网进行公示,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调动手续。对拟考调对象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考调资格,被取消的考调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十一、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要密切关注黔南州生态环境局政府信息公开网发布的通知公告等,参加各环节考试。
2.考调工作全程接受同级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新闻媒体的监督。考调工作启动后,所属各县(市)分局不得突击提拔或晋升参加考调人员的职务职级。工作人员和考生如有违反规定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考调单位和报考人员要严格遵守组织人事工作纪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如有违反有关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严格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以及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4.本次考调未尽事宜,由州生态环境局商州委组织部、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确定。
联系方式:
黔南州生态环境局:0854-8256268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854-8256436
附件:
附件1黔南州生态环境局面向系统基层事业单位考调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x
附件2黔南州生态环境局面向系统基层事业单位考调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doc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www.qiannan.gov.cn/zwgk/zdlygk/sthj/sthjgl/202309/t20230915_8241703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