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双一流”创建和百年医学强校建设,充分发挥学科带头人在学科建设和学校高质量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优化学科发展生态,依据《哈尔滨医科大学学科带头人管理办法》,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共卫生学院学科带头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2.坚持注重教研管综合能力、学术为本;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选用。
二、招聘学科
序号 |
学科名称 |
1 |
卫生检验学 |
2 |
流行病学 |
3 |
卫生微生物学 |
4 |
卫生统计学 |
5 |
环境卫生学 |
6 |
卫生毒理学 |
7 |
卫生学 |
三、申报条件
1.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拥护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自觉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社会责任感;
2.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矢志爱国奋斗,坚持立德树人,热爱教育教学工作,注重教书育人,道德情操高尚,遵守法律法规,恪守学术和职业道德,学风、作风正派;
3.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学术思想活跃,善于开拓学术新领域,掌握国家学科建设政策,了解本学科国内外发展状况,熟悉最新学术动态,在国内外有一定的学术地位与影响力;
4.有较强的创新精神、组织协调能力和团结协作作风,能够凝聚学术骨干和本学科团队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带领本学科进入国内先进行列;
5.具有教授职称和博士研究生导师资格(学术型优先),在教学科研一线工作;
6.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
四、提交材料
1.填写《哈尔滨医科大学学科带头人申报表》(详见附件),命名规则为“姓名+学科带头人申报表”;
2.提供3名本学科知名专家学者亲笔签名的PDF版推荐信,合并成1个文件,命名规则为“姓名+专家推荐信”;
3.提供PDF版佐证材料(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授职称证书、博士研究生导师资格证明、学术兼职证书或证明以及学术成果),合并成1个文件,大小不超过
4.请于
五、招聘考核
学校统一组织考核,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聘任管理
学科带头人实行校、院两级管理,聘期为五年,三年进行中期考核,合格者继续聘任,不合格不再聘任。五年聘任期满自行解聘,拟连任者须重新参加遴选。由于工作变动、身体状况等原因可提前解聘。
七、工作联系
联系人:孙国栋
联系电话:86650598,15904610430
电子邮箱:hydfzghc@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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