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大学长丰乡村振兴研究院(以下简称研究院)由安徽大学与长丰县农业农村局共建,主要致力于在长丰县开展三农问题和乡村治理、乡村产业振兴平台(特色小镇、田园综合体等)建设、乡村文旅规划和乡村文创设计、乡村传统文化和非遗文化研究、乡村志愿者服务研究、驻村文艺创作等六大板块的研究合作。因工作需要,研究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工作人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员及职责
(一)科研助理1名。
(二)主要职责:
1.协助研究院院长做好专家委员会人选的提请、专家委员会会议的组织、协调,专家委员会日常工作对接等事项。
2.在院长的领导下,负责研究院科研项目管理等相关工作。组织执行研究院有关科研方面的方针、政策、规定和任务;关注各课题的进展并向专家委员会、院务委员会汇报;对科研项目进行系统管理,配合甲方确定年度研究任务和相关要求、组织项目中期评估、组织项目年终评审、组织结题验收,并协调处理与课题研究活动相关的事宜。
3.负责研究院各项工作计划、总结、专家委员会会议纪要及相关汇报材料的撰写,根据院务委员会意见及时修改,提交有关单位。
4.指导研究院行政助理做好账目管理、报销等行政事务,组织每年度经费审计,并对日常报销单据进行初审。
5.负责科技成果的转化工作,适时筛选对长丰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研究成果,推进成果转化和应用。
6.完成院长和院务委员会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招聘条件
(一)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具备中级职称以上优先。
(二)具有良好的综合素质,工作踏实,耐心细致,服务意识强,富有敬业、务实、创新和奉献精神。
(三)良好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四)身心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
三、报名时间及招聘程序
(一)报名截止时间为:
(二)报名程序
1.网上应聘。应聘人员填写《安徽大学长丰乡村振兴研究院应聘人员报名表》,并发至16915572@qq.com,邮件主题以“应聘安徽大学长丰乡村振兴研究院”命名,附件以“姓名+毕业院校+专业+高校人才网”格式命名。
2.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提交材料后,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直至到岗后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全、提供虚假信息或与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或解除派遣关系。
3.考核选拔。经复核无异议的应聘人员统一组织考核选拔。
4.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对经过考核拟录用人员进行5个工作日公示。
5.体检及签订劳动合同。对拟录用人员公示无异议后,应聘人员须参加体检,体检合格后派遣公司与应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四、聘用与待遇
(一)以上岗位招聘人员以人才派遣方式用工,工作人员与人才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二年),由派遣公司办理工资、社会保险、劳动录用等相关手续。
(二)人才派遣人员劳务报酬由研究院自筹,每月6000元(含单位和个人缴存的社会保险)。根据工作表现和业绩考核情况,年底视情给予奖励。
(三)试用期:1个月。
五、其他事项
本招聘公告的解释权归安徽大学长丰乡村振兴研究院所有。如对招聘工作有不明之处或在应聘过程中遇到问题,请与研究院联系,联系人:储老师,联系电话:15955105111。
安徽大学长丰乡村振兴研究院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rwc.ahu.edu.cn/2023/0928/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