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三元开发区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元建发集团)是区属管理的国有独资企业。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经集团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非行政、事业编制,下同)。现制定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计划
集团公司本次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名,具体详见附件1《三明市三元开发区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二、报名条件及要求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职业(执业)资格或技能条件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年满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2004年10月至1978年10月期间出生),具体以招聘岗位要求的年龄为准;
7.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辞退后未满5年的人员;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人员;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构审查的人员;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在近3年内被认定有考试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录(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此外,报名者不得报名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二)具体要求
1.岗位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是指应聘人员按教学计划完成学业后所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学历;
2.报名要求具备一定岗位要求的应聘人员,在报名同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应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社保证明、资格证书和专业技能佐证材料),应聘人员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岗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
3.报名人员的学历(学位)、取得的职称相关条件要求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29日,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不符合相关资格条件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报名时间、方法及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间
2023年10月16日—10月29日止。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二)报名方法
本人携带填写完整《三明市三元开发区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工作人员招聘报名登记表》(具体详见附件2)及学历(学位)、职称证书、专业技术、从事相关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区建发集团综合事务部报名。
地址:三元区崇宁路16号(原三元区政府大院附楼209室);
联系人:邓女士;
联系电话:0598-8095969。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表可通过三元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的公告栏下载或到三元开发区建发集团综合事务部领取;
2.应聘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相关材料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其聘用资格;
3.应聘人员所填写的联系方式应完整且准确无误,并在招聘期内保持畅通。因联系方式有误或未保持畅通而影响招聘流程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四、招聘流程及办法
(一)资格审查
1.建发集团综合事务部对报名人员进行初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初审合格人员进行复审,主要审查: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名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可采取查阅档案、验证学历(学位)资格等方式进行审查;复审合格后,招聘领导小组拟将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名单,提交集团公司董事会复核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2.符合面试条件的应聘人员以及面试时间、地点将由三元建发集团综合事务部电话通知,如无特殊情况不再另行通知。在面试规定的时间未到面试地点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优先事项说明:考分相同,具有相关岗位工作经验年限长的可优先录取,具体详见附件1。
(二)考试
本次招聘原则上采取面试方式进行,当某一招聘岗位符合条件报名人数超过20人、或因特殊需要,将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招聘。
招聘采取面试方式进行的,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者即进入面试。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70分,招聘岗位面试成绩最高考生出现分数相同时加试一场面试,按加试的面试成绩为准。
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的,进入面试的报考者,在达到笔试成绩合格线的人选中按照每个岗位选聘人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不足3倍的,按笔试成绩合格线以上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取所有并列的报考者为面试人选。面试前,面试人选自行放弃面试的,可从该岗位笔试成绩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笔试最低合格线为60分,面试最低合格线为70分。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进行计算。总成绩出现2个及以上相同时,报考者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若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则加试一场面试,报考者面试成绩以加试的面试成绩为准。
招聘岗位没有成绩达到合格线人员的,取消招聘计划。考试时间与具体方案另行通知。
(三)体检
1.体检对象的确定。按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在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并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部分行业对岗位体检标准由明确规定的,按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者本人自理;经正式录用,体检费用可凭体检单据给予报销。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
3.体检者或招聘单位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4.体检的组织。体检由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体检医院为三甲医院及以上,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四)考察
1.体检结果公布后,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应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面试、体检均合格应聘人员的考察,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提供相关政审考察材料,未配合用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考核且无特殊原因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及聘用资格。
2.考察主要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可采取谈话、查阅档案、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验证、调查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形成考核书面材料,并根据考核结果决定是否予以聘用。
(五)公示和聘用
集团公司在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严格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招聘程序和考核结果等流程确定拟聘人选,经体检和考察结果合格的拟聘人员,经集团公司董事会同意后,在三元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司公示栏进行公示。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3天,公示期满且无异议予以聘用;在公示期内有异议的,经招聘领导小组核实后,根据实际情况集体审议决定是否聘用。
(六)聘用手续及待遇
拟聘人选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按相关规定程序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1.聘用:每个岗位聘期为1年,其中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确定正式聘用或取消聘用,聘期届满后根据业绩考核情况决定解聘或续聘。
2.薪资:经试用期满正式聘用人员的薪资,参照公司薪资制度计发,并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办理“五险二金”。
五、其他事项
(一)聘用人员递补
报名者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因不合格或弃权等原因而造成岗位空缺的,可在该岗位符合条件的其他报名者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各环节的递补必须在15天的期限内完成,且各环节的递补次数不超过两次。经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因故退出或被取消聘用资格的,由集团董事会考虑面试和实际情况,上报上级部门决定是否递补。
(二)招聘信息发布
三元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msy.gov.cn/)是本次发布公开招聘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请报名者注意登录网站了解最新通知等面试信息。报名者在本次招聘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可通过电话咨询集团公司综合事务部,联系电话:0598-8095969。
六、纪律和监督
1.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相关规定,加强对招聘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组织实施;集团公司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程序,规范运作,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
2.应聘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相关材料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是填报信息失真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名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招聘资格。
3.应聘人员所填写的联系方式应完整且准确无误,手机号码请务必填写并保持畅通。因联系方式有误而影响招聘面试、体检、考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4.应聘人员与聘用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工作岗位,也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
5.公开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并及时受理和查处有关投诉或者举报。监督电话:0598-8095969。
①三元区纪委监委驻政府办纪检监察组
监督电话:0598—8220107
②集团公司纪检监察室
监督电话:0598—8035668
本方案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聘,未尽事宜由三明市三元开发区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附件1:三明市三元开发区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附件2:三明市三元开发区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人员招聘报名登记表
三明市三元开发区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8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smsy.gov.cn/zwgk/jycy/jycyjfw/202310/t20231016_196535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