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大学幼儿园位于东南大学四牌楼校区,创办于1952年,是一个历史悠久、有着优良传统和文化积淀的大型园所,幼儿园占地面积约7000㎡。结合我校教育事业发展和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的需要,我校幼儿园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优秀幼儿教师,按事业编制聘用。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应聘人员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热爱教育事业,具备教师的基本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2、学前教育专业,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3、学前教育教师资格证;普通高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及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
4、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2022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二、报名程序及聘用方式
1.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请登录东南大学招聘系统http://zp.ehall.seu.edu.cn进行网上报名(不接收其他形式报名)(注:推荐使用GoogleChrome浏览器或将360浏览器改成极速模式)。报名、材料及照片上传时间:
有关要求:
(1)请应聘人员须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清晰,报名表中所填专业应与就业推荐表、学籍在线报告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需上传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照片上传要求为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320×240像素,大小在50KB以下)。
(3)应聘人员需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资格审查
根据设置的招聘条件,报名截止后,学校负责对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审查。
3.信息查询
应聘人员请在
三、招聘安排
(一)考试考核
学校对通过简历筛查的应聘人员进行考试考核,包括:笔试、复试、学校进人会面试等。
1.笔试(满分100分)
通过简历筛查的应聘人员应携带身份证及其他证明材料原件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笔试成绩达到60分为合格,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1:5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参加复试人选,比例内末位并列顺延。
2.资格复审
复试前,招聘单位将对取得复试资格的应聘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复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复试人选。应聘人员请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保持手机畅通,以便招聘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需应聘人员本人到场,并携带网上报名时上传的所有报名材料原件(校验)、复印件(留存)。请注意,应届毕业生请携带《就业推荐表》原件(需毕业学校就业办盖章)。
3.心理测试
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心理测试。
4.复试(满分100分)
复试主要考察舞蹈(15分)、弹琴(15分)、唱歌(15分)、绘画(15分)、说课(40分)等基本技能。其中舞蹈、弹琴、唱歌的曲目自定,请提前做好准备;绘画、说课的命题当场随机抽取。
复试成绩达到60分为合格。最终成绩=笔试成绩×40%+复试成绩×60%,根据最终成绩在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照岗位拟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进入学校进人会面试,比例内末位并列顺延。
5.学校进人会面试
学校组织进人会面试,面试具体形式将另行通知。
特别说明:
为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参加考试考核的应聘者必须持有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报告,苏康码、行程码均为绿色。
(二)体检、考察
考试考核结束后,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2的比例,从学校进人会面试合格人员中按分数从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考核合格人员中,根据学校进人会面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
学校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根据任职要求和岗位条件,重点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相关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并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递补人员暂不体检和考察,需递补时再另行通知。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有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3、没有考察依据(如个人档案)或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
4、其它经招聘工作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
(三)校长办公会决议
考试考核、体检和考察通过者提请校长办公会决议,根据学校发展及岗位需求,讨论研究决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东南大学官网人事处主页进行公示。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东南大学为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
初次就业的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符合条件的,再根据岗位管理有关规定,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可取消录用资格: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在学校通知办理入职手续后,15个工作日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者;有工作单位的人员在学校通知办理入职手续后,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工作关系证明者(规定时间根据岗位需求一般为1个月,特殊情况最多不超过2个月);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者。
四、招聘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核、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进行处理。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五、咨询电话
联系电话:025-52090259、83792753(人事处)
025-83792263-207(东南大学幼儿园),来电时请说明是在高校人才网看到的信息
招聘系统问题联系电话:025-52090048(网络中心)
本公告由东南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
东南大学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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