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广东茂名市属国有企业拟招聘49名企业员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公正、竞争、择优。
二、招聘职位、要求
详见《广东茂名市属国有企业2023年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应聘人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综合素质好、身体健康;
4.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
5.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接受报名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截止日;
4.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程序
(一)公告
本招聘公告在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网站、茂名人才集团微信公众号进行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报名方式和报名要求: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所有应聘人员登陆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按网上提示进行网上报名。
3.报名注意事项:
(1)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2)为方便招聘单位审核是否构成回避关系,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和配偶父母等)及主要社会关系不得漏填,以免影响审核;
(3)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同时符合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可以报考“2022年以来的高校毕业生”的职位:①国家统一招生的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非在职);②国家统一招生的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非在职)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③
(5)考生在报名时需上传以下相关材料:个人有效身份证正反两面,学历学位证书材料,政治面貌材料,职称证书等相关材料;
(6)应聘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或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
各用人单位将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对应聘人员的简历资料进行初步资格审查。考生可在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查看审核结果。招聘岗位开考比例按照1:3确定,通过资格初审且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方可进行笔试;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取消招考计划,由招聘单位提醒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调整报考岗位,逾期未调整的视为放弃报名。
(四)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考生请于
五、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共120分钟,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能力和相关专业知识,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地点另行公布,并同步进行短信通知,请考生自行留意查询。
3.笔试成绩公布:笔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公布,考生可凭身份证和准考证进行查询。
(二)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所在岗位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入围资格复审人员,不足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人选。
入围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网站、茂名人才集团微信公众号上公布,考生应密切留意网站信息,并在指定时间内现场提交资料进行资格复审。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凡有关材料信息不符合报名要求的,取消面试资格。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被取消面试资格出现缺额的,由用人单位在同一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其他人员。
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在资格复审时须按招聘岗位要求提供的资料各一式一份如下:
1.报名表;
2.学历和相应的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非全日制学历报考的人员还须提供有效的学历、学位鉴证原件及复印件;国(境)外留学人员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复印件。
资格复审过程中,对证件(证明)资料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复审结束之日前补全的,取消面试资格。
(三)面试
1.面试内容:面试将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综合素质、与报考职位的匹配情况,包括口头表达能力、判断、分析、应变能力、业务技能等。
2.面试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试总成绩的计算及排序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考试总成绩合格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网站、茂名人才集团微信公众号公布。
六、体检
按招聘计划岗位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由各用人单位联系入围体检人员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可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应聘人员,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取消资格,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七、组织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由用人单位对其能力素质、学习情况、档案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
八、公示和聘用
考察合格的列为拟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将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网站、茂名人才集团微信公众号上发布公示公告,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应聘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并服从用人单位统一管理,因不服从工作岗位安排和调配的、自动放弃报考岗位的、无正当理由逾期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由用人单位决定是否递补。
应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工资待遇按用人单位薪酬有关规定执行。
九、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的专业类别和名称均根据《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进行设置,请自行查阅。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但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时一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学校或学校教学主管部门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本次考试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十、咨询方式
(一)报名政策咨询电话
茂名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0668-3319913;
茂名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0668-2988660;
茂名市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0668-2293033;
茂名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0668-2831126;
茂名博贺港铁路有限责任公司:0668-2299895;
茂名港集团有限公司:0668-3385519;
茂名高新发展集团有限公司:0668-2696810;
茂名市水东湾新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0668-2156991;
茂名市文化传媒集团有限公司:0668-3380023。
(二)报名技术咨询电话:400-838-9296
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
附件:1.广东茂名市属国有企业2023年招聘岗位信息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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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http://mmrs.maoming.gov.cn/xwzx/tzgg/content/post_123749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