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消防救援力量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四川省消防文员队伍建设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乐山大佛风景名胜区消防救援大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性质
为招聘单位提供文书助理、宣传培训、勤务保障、档案管理等消防业务工作辅助。
二、招聘名额、岗位及工作地点
综合岗位1人。工作地点为乐山大佛风景名胜区消防救援大队。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组织纪律性,热爱消防事业,服从工作安排;
4.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具备与应聘工作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技能;
5.五官端正,身心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性疾病,无影响正常工作的其他疾病或残疾,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详见附件1)要求;
6.年龄30-40周岁,男女不限;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优先条件
1.中共党员;
2.烈士、因公牺牲公安民警配偶子女,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消防专业毕业或原消防部队退役官兵;
3.具备中级(含)以上消防职业技能职业资格,或者通过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人员;
4.具备较强的文字功底和综合写作能力;具备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法律基本常识;具备基本的计算机操作能力,能熟练操作Word、Excel、PowerPoint等办公软件。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散布有政治性问题的言论,撰写、编著、制作、发表、出版、传播有危害国家安全或者其他政治性问题的文章、著作、音像制品,编造或者传播有政治性问题的手机、互联网信息,参加法律禁止的政治性组织等,受过处罚的;
2.组织、参加、支持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非法组织的;
3.组织、参加邪教、有害气功组织以及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参与相关活动的;
4.与国(境)外政治背景复杂的组织或者人员联系,政治上可疑,被有关部门记录在案的;
5.曾受到刑事处罚或者依据刑法被免予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劳动教养、收容教养或者收容教育的;
6.曾因结伙斗殴、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等行为,受到行政拘留处罚的;涉嫌违法犯罪正在被调查处理或者被侦查、起诉、审判的;
7.被开除公职、责令辞职、开除学籍,或者被开除党籍、留党察看、开除团籍的;因违纪违法、不胜任本职工作或其他自身原因被各级消防救援队伍开除、辞退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消防文员;
8.被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招录后非正常退出人员;
9.有涉及淫秽、暴力和非法组织标志等文身的;面颈部有文身,着消防制式体能训练服其他裸露部位有长径超过
10.组织、参加、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1.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有危害国家安全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正在被侦查、起诉、审判的,组织、参加、支持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非法组织的,是邪教、有害气功组织或者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成员的;
12.其他不适合从事消防救援行业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由招聘单位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核、成绩评定、体格检查、政治审查、确定拟录用人员、培训考核试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报名
1.网上报名。报考人员需填写《乐山大佛风景名胜区消防救援大队人员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2),报名表填写后上传至大队QQ邮箱(2948700857@qq.com);
2.现场报名。报考人员需于本公告发出日至
(二)资格审查
受理报考资料,审查居住地、年龄、工作经历等信息、学历证明、相关证件等。资格审查合格后,以电话形式通知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参加考试,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另行通知。
如审查时发现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证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健康状况、实际年龄、学历证书、工作经历、资格证书、离职证明、信用报告等是虚假或伪造的;应聘前患有严重影响工作的传染性疾病或严重疾病的,而在应聘时未声明的;应聘前曾被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等而在应聘时未声明等,招聘单位将直接取消其应聘资格,聘用后发现的,予以辞退。
(三)考试考核
主要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成绩占比60%、面试成绩占比40%。笔试内容为知识能力考试:法律知识、公文写作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面试主要评判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个人特长和形象气质等。报考人员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参考,接到通知后未按规定时间到场的视为弃权。
(四)成绩评定
考核结束后,在合格的人员中进行岗位排名,考核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如笔试总成绩再相同的,通过加试确定排序。
(五)体格检查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与招聘计划数2: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审查身体条件、身心健康等状况,由报考人员自行到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或专业体检中心进行体检(2023年1月后已体检的可直接提交体检报告),体检结果需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详见附件1)要求。体检不合格或应聘者自愿放弃(含未提交报告)的按该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合格的列入考察人选。
(六)政治审查
按照体检、考试考核合格人员等额确定政审对象,填写消防文员政治审查表,主要包括政治立场、政治观点、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思想品德、遵纪守法和奖惩等现实表现;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情况。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的依次递补。
(七)确定拟录用人员
综合体格检查、考评考核、政审情况,由招聘单位确定拟聘用人选。具体时间均以所报考的招聘单位联系人电话通知为准,请应聘人员保持电话畅通。
(八)培训考核试用
试用期为3个月,期间进行在岗培训且不得少于1个月,试用期间享受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待遇。
(九)依法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由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直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合同时限为三年,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将解除劳动合同。
五、工资待遇
1.按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个人缴费部分由所在单位从其工资收入中代扣代缴。所在单位为政府专职消防文员购买保额不低于100万元/人·年的人身意外伤害险。
2.政府专职消防文员的薪酬待遇参照《四川省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工资待遇标准暂行规定》执行,配发工作服。
3.每年组织常规体检1次。
六、招聘咨询
联系人:张金刚;联系电话:0833-2302605。
乐山大佛风景名胜区消防救援大队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lspta.com.cn/newsDetail/555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