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本着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永宁街道办事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5名聘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本次招聘聘员25名,具体岗位和专业要求详见《永宁街2023年第二次公开招聘聘员岗位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需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章;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3.具有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愿意服从统一调配,能适应基层工作,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5.报考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相关年龄要求的计算截至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报考的人员:
1.截至报名首日未取得岗位要求相应证书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或者行政开除处分的;
3.近3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有不符合职位要求的其他情形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应报名的其他情形。
上述所列处分的期限计算截至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按照程序,在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c.gov.cn/)单位招聘栏发布本招聘公告,公示期5个工作日,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依次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不得由他人代报名。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间内进行报名、填写个人信息、提交相关资料。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并参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职位的要求。
报名地址:增城区永宁街党群服务中心(地址:永宁街荔香街36号,咨询电话:020-32142356)。
3.报名资料
(1)贴有本人照片并亲笔签名的《永宁街2023年第二次公开招聘聘员报名表》(附件3)原件;
(2)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需要户主页及本人页,如属集体户口,须提交加盖公章的户主页及本人页);
(3)个人近期小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
(4)毕业证、学位证等学历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认证报告(登录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进行在线验证),并打印电子验证报告;
(5)如为国家机关企事业在编在职人员,须提交本人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6)如报考基层工作经验岗位,需提交基层工作经验证明材料(社保缴纳清单和劳动合同);
(7)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上述证件(证明)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和A4纸复印件一份,审核后留复印件退回原件(请考生提前自行复印好相关资料,现场不提供复印)。
(二)资格审核
资格初审仅对报名资料进行初步核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是否符合报考要求最终以考察和聘用审批为准。资格初审合格者参加笔试,资格初审结果将在递交报名材料时进行确认。
(三)领取准考证
完成报名程序且通过审核的报考人员领取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此次公开招聘考试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领取准考证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择优选聘。考试总成绩自公示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期间出现空缺的情况可根据工作需要按考试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1.笔试。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将调整职位或延长报名时间,延长调整后仍达不到比例的,可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
(1)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2)笔试形式:采取闭卷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3)笔试内容:综合能力知识测试。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
(4)参加笔试人员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在指定时间到达指定考室参考。本人未能在指定时间到达指定考室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5)笔试满分为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笔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成绩和合格分数线。
(6)根据笔试成绩由高至低顺序,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方可参加面试。
2.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进入面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方可进入面试。凡与招聘条件不符的,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均不得参加面试,并可按规定递补。
3.面试。面试的人员名单和时间地点以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的公告为准。面试满分为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以60分为合格线,达不到合格线的,不得进入体检和组织考察环节,也不得作为递补对象。
(1)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参加面试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在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候考室签到和抽签。本人未能在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候考室签到抽签或未经现场负责人员许可中途离开现场的,按自动放弃处理,不再安排面试。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评应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解决问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言语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
(五)考试总成绩计算
笔试占总成绩比例为40%,面试占总成绩比例为60%。考试总成绩分数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招聘单位对同分数考生另行组织面试。
(六)体检
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人选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在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初次体检不合格的,经考生申请,可进行复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合格的,方可进入考察环节。体检时间及地点以网站公布或另行电话通知为准。
(七)考察、公示和聘用
1.体检合格的,作为组织考察对象,考察主要围绕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对违法违纪情况及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进行考察,未通过考察的不予聘用。
2.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将在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c.gov.cn)进行为期3个工作日的公示。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3.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递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聘单位可在同岗位考试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考试综合成绩的高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递补工作原则上在本次招聘周期内完成。
1.体检不合格的。
2.体检人选放弃体检的。
3.考察不合格的。
4.考察人选放弃考察的。
5.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资格的。
6.出现考察结论为不宜招聘情形的。
五、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管理,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考察胜任本职工作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工资待遇按永宁街道办事处聘员有关规定执行,并按有关规定缴存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六、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应保持联系电话畅通,报考人员失联或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视为自动放弃。
(二)对考生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以及提供虚假信息(含考核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立即取消考试、招聘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三)报考人员报名时应认真对照本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中规定的专业、学历学位、招聘对象及其它资格条件等,不符合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报名。
(四)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或证件不一致的,不得参加考试。遗失身份证的报考人员,需及时到公安部门申请领取临时身份证,凭准考证及临时身份证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其它证件不能代替身份证参加考试。
(五)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但所学专业必修课程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须提交课程成绩单(须毕业院校盖章),经招聘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并经同意后方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它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考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二)本单位有班车往返荔城。
(三)本次招考有关规定由永宁街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0-32142356(工作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
(四)监督部门:增城区永宁街纪检监察办公室,监督电话:020-32988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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