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不断提升企业发展能力和水平,优化人员结构,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任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工作经验及年龄要求:
1.总账会计要求五年以上大中型企业会计工作经验,其中至少两年以上相关行业总账会计工作经验,年龄要求为35周岁以内(1987年11月17日之后出生);
2.一般工作人员要求两年以上投融资工作经验,年龄要求为35周岁以内(1987年11月17日之后出生);
3.部门经理要求五年以上投融资工作经验,40周岁以内(1982年11月17日之后出生)。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曾因个人原因造成企业亏损或资产损失数额较大的;
2.个人在企业经营管理活动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3.曾受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尚在执行中或解除执行不满3年的;尚在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内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其他原因不适合参加应聘的。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岗位代码 | 岗位名称 | 性别 | 招聘 人数 | 专业 | 学历 | 其他 |
01 | 总账会计 | 不限 | 1 | 财务财会类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取得相应学位。 | 主要负责公司总账工作。 会计中级及以上职称。 |
02 | 一般工作人员 | 2 | 主要负责公司投资、融资、资产管理、风险合规管理等工作。 | |||
经济金融类、 财务财会类、 法律类 | ||||||
03 | 部门经理 | 1 |
|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谈初步遴选、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报名采用邮件报名方式进行。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时间截止于2023年11月23日17:30。
报名人员填写《扬州市正清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请应聘人员自行下载填写),并将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有效期内)、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个人详细简历、相关荣誉及证书、工作证明(需提供社保缴费记录)、本人近期免冠彩色照片等材料,以电子版形式打包发送至报名邮箱:656062779@qq.com,标题注明:岗位代码+姓名+联系方式。
(二)资格审查及面谈初步遴选
1.按照公布的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主要审查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岗位要求的有关证书原件、证明材料等。专业分类参照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面谈初步遴选。
本次招聘所有岗位不设开考比例。
2.面谈初步遴选:面谈初步遴选根据本次招聘岗位设置及相关任职要求,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逐一面谈。
现场资格审查及面谈初步遴选时间另行通知。
3.考试人员名单确定:资格审查合格且通过面谈初步遴选的应聘人员方可参加后续考试,未通过者取消其考试资格。
资格审查及面谈初步遴选相关情况不折算分值,不计入笔试、面试成绩及笔面试成绩汇总后的总成绩。
(三)笔试
资格审查及面谈初步遴选后,根据各岗位招聘人数,按照1:3的遴选比例进行笔试(不足该比例以实际人数为准)。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按百分制计分,不设合格线。重点考察岗位解决问题能力。
应聘人员凭身份证、准考证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所有参加笔试的应聘人员均参加面试。笔试后放弃面试的,不再替补(以实际人数为准)。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对应聘者的综合管理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沟通能力、应变能力等进行综合评价,采用百分制计分。面试合格线为60分。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参加面试人员,按其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合成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以笔试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该成绩仍然相同,则另行增加笔试并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标准参照有关规定执行。
(六)考察与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考察中若发现应聘人员有故意隐瞒事实、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出现缺额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考察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四、聘用及待遇
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与扬州市正清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对入职后的人员进行岗位安排,应聘人员需服从单位安排。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正式聘用资格,自谋职业。试用期考核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本次招聘,如有试用期不合格者产生缺额,可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和公示程序。聘用人员未经批准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应聘人员一经录用须按规定时间及时报到,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事项,均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薪资待遇按照企业有关薪酬制度执行。
五、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社会监督。
六、其他
1.请报考人员保持通讯畅通,按照招聘流程对每进入下一个环节的报考人员将会通过电话、手机短信等方式进行通知,未能进入下一个环节者不再通知。报考人员因故主动放弃或根据报考信息无法联系报考人员的,视作报考人员自动放弃。
2.所有报考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原件除外)恕不退还。
3.本次招聘(笔试、面试)均不指定复习教材(辅导用书),不组织、也不指定任何机构组织考前培训。
七、本公告由扬州市正清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应聘咨询电话:0514-82196887,15605272136刘老师
附件:扬州市正清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扬州市正清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17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hrss.yangzhou.gov.cn/yzjycyfww/jyzx/202311/a42ab94d02304e96a26bb113df8b7b6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