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是学习研究宣传党的创新理论的重要阵地和平台。成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是党中央着眼于更好地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全党、教育人民作出的一项重大举措。2021年5月,经党中央批准,福建省成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2021年12月,福建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正式揭牌成立,牌子挂在福建社会科学院。
福建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以下简称“研究中心”)的主要任务是,深入研究阐释、广泛宣传普及、积极传播推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研究总结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福建大地的生动实践,大力培养造就党的创新理论研究人才队伍,力争将研究中心打造成为福建省研究新思想的“重要高地”,统筹协调全省各地各部门研究新思想的“重要龙头”,培养和汇聚新思想高水平研究人才的“重要平台”。
为加强研究中心科研人员队伍建设,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从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相关专业的博士研究生10名。根据《福建省高层次人才认定和支持办法(试行)》、《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规定,特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备与履行岗位职责相适应的学术水平、创新能力,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和团队合作精神;
3.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4.年龄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2年1月至2004年1月期间出生)。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的应聘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等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需求岗位 |
专业(方向) |
学历学位 |
需求人数 |
从事习近平经济思想研究 |
政治经济学(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方向)、世界经济、区域经济、金融学 |
博士研究生 |
2 |
从事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研究 |
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区域经济学(生态经济、环境保护方向)、农业经济管理、林业经济管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生态文明方向)、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生态文明方向)、伦理学(生态伦理学方向) |
博士研究生 |
3 |
从事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 |
法学理论、法律史、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
博士研究生 |
2 |
从事当代马克思主义研究 |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发展史、马克思主义哲学、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共党史、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文艺学(马克思主义文艺学方向) |
博士研究生 |
3 |
三、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社会科学院网站、高校人才网公开发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请于报名截止之日前,登录福建社会科学院网站(http://www.fass.net.cn)、高校人才网(http://www.gaoxiaojob.com)下载《福建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按要求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将有关材料及二寸近期免冠彩色相片等电子扫描件以“需求岗位—姓名—高校人才网”方式命名,打包压缩后发送至福建社会科学院人才招聘指定邮箱报名。邮箱地址为:fjskyrsc516@163.com。
3.需上传的有关材料:
(1)《福建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
(2)身份证;
(3)本硕博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2022届毕业的博士研究生暂时无法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应提供就业推荐表或学历学位真实性的书面保证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应聘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
(4)近5年公开发表的科研成果、论文论著(应包括封面、版权页、目录页)及岗位所需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5)已参加工作的应聘者,应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证明)。暂时无法提交的,经福建社会科学院人事处同意,可最迟延至考核前提交。
4.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应按照招聘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将上述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进行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一经核实的,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在招聘期间保持畅通。
五、面试考核
根据福建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有关规定,本次招聘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确定拟聘人选。面试采取现场陈述、学术报告、现场答询等形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岗位专业知识、科研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根据面试情况,按招聘岗位拟聘人数与报名人数1:1比例确定考核对象,通过查阅个人档案、个别谈话和召开座谈会了解情况等方式进行考察。考察将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对应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了解,依据考察结果择优聘用。
面试考核时间将通过电话联系方式另行通知。
六、体检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七、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人选,在福建社会科学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八、聘用及相关待遇
(一)聘用。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由我院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纳入事业单位正式编制管理。首次聘用服务年限不低于五年。新参加工作的,试用期为半年;已有工作经历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拟聘人员为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等高层次人才的,应按规定报批同意后,办理本聘用手续。
(二)福利待遇
1.获聘人员享受国家和福建省规定的事业单位同类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等待遇。
2.获聘人员参照《福建社会科学院人才引进与管理办法》规定,享有引进人才住房和生活补贴26万元(分5年支付)。
3.获聘人员另享受研究中心提供的购房补助20万元,安家费6万元,租房补助2000元/月(执行3年)。
4.获聘人员享受研究中心提供的科研启动经费6万元,以后年度申报课题获得立项的,可依据相关课题管理规定,获取相应的间接收入。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0591-83709021
电子邮箱:fjskyrsc516@163.com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柳河路18号 福建社会科学院人事处
邮编:350001
十、监督
招聘工作由福建社会科学院人事处组织实施。福建社会科学院机关纪委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1-83731619
福建社会科学院人事处